新闻透视》特别法施行跨任期 践踏责任政治

立法院会21日三读通过《疫后强化经济与社会韧性及全民共享经济成果特别条例》。图为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举行「全民共享经济成果,减负担、顾弱势、稳民生」记者会。(刘宗龙摄)

立法院昨三读通过疫后特别条例,最快4月可以普发现金,然而三读通过的施行期间却设定至2025年12月31日,也就是超过蔡总统的任期,这究竟是为民进党连任后预先打造小金库,还是想把执行的责任甩锅到继任者?无论如何,一项特别法居然可以跨到新总统任期,视责任政治为无物。

特别条例与法律同位阶,但实际运作上,后法优于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特别法有基于特殊理由,需要暂时突破部分法律限制的性质。蔡政府任内通过的特别条例,包括前瞻特别条例、新冠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海空战力提升特别条例,如今又通过一个疫后特别条例。

简言之,上述特别条例就是政府基于当下环境,想跟立院「请款」做特别运用,需要「于法有据」所提出,至于这笔钱拿的合理还不合理,朝野论述不一,社会自有公道。

然而,正因这是政府基于当下环境考量向立院要来的钱,就应该为这项政策负有责任,在蔡总统最后一年任内提出的疫后特别条例,是由政院拟定,民进党立委多数护航通过,蔡政府就该为此预算执行成败负全责,而不是把适用年度跨到新总统任内。

且疫后特别条例宗旨应是处理疫情后这段期间的复苏,让许多需要救急的产业、弱势可以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帮助,但该条例施行日期却拖到2025年,长达两年之久,许多需要救急的产业,到那时大概也撑不住了。

若继任者对于政策执行有不同思考,这不是剥夺其行使合法权力吗?逼继任者执行前任者所订出的「特别任务」?举例而言,若新民意认为改革台电或劳健保比直接补贴还治本,那是否还得依特别条例规定执行补贴?

疫后特别条例或成蔡政府最后通过的特别条例,3800亿究竟会怎么运用?时间表如何?外界无法得知,民进党机关算尽,打算怎么使用都由他们说了算,若民进党可望连任,是否拖延特别预算运用期程,留给继任的民进党新总统候选人上任就有一个小金库?若民进党无望连任,是不是可以把这笔预算乱用一通,最后留个烂摊子给新民意伤脑筋?

当下执政者必须负责任执行的特别条例,不在任内完成,而是把期限拉长,滥权管到新民意的任期内,执政党留个尾巴在三读法案中,包藏祸心,其心可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