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并三方交火 台新、中信各自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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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并演变成双龙抢珠,中信金高价抢亲算不算「突袭」成为两造争执焦点,台新金4日除向公平会递件申报结合,也发出4点声明反呛中信金,认为中信金对进行中合意并购案件提出公开收购,在完善程序基础上恣意以公告及价格干扰市场「即为突击(袭)」。

中信金也在昨晚表示,为展现公开收购新光金的诚意与效率,已于8月26日向金管会递出公开收购新光金股票的申请,且于9月3日晚间向公平会申报结合,持续依循法令,展现最大诚意,均为第一家向相关主管机关递件合法申请的金融机构。

新新并让三家金控隔空交火,除了频发声明稿表达立场,用字遣词也愈来愈火爆。新光金3日法说会后发出6点声明,先指中信金称大股东吴东进愿意与其合并,实已不当曲解「合意并购」之法律上定义,更对中信金对外宣称将来会礼遇吴东进家族,其公司治理想法亦「令人讶异不解」,且作法属临时介入。

原本没打算回应的中信金,也在3日晚间9点发出4点声明,表示中信金目前为止没有买进任何一张新光金控股票、也没有直间接派任任何一席董事,要到金管会同意公开收购后,才会进场买股票,「何来突袭之说?」

新光金、中信金各自表述后,台新金4日也加入战局,除指中信金以公开收购方式收购新光金控10%~51%股权,即声称此为追求全体股东的合意,甚而认为比双方董事会合意更为重要云云,显已曲解合意并购本质,并混淆股东合意之真谛,此举实已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台新金表示,金管会主委彭金隆于6月中旬对外布达「金融机构与一般企业不同,不能用突击方式」,台新金与新光金乃依循该原则及相关法令程序,达到合法之合并共识,指中信金控对于进行中之合意并购案件提出公开收购,并在他人已践行完善程序之基础上恣意以公告及价格干扰市场,此手段即为突击。

台新金重申,与新光金采百分之百换股合并,而非以现金逐出目前股东方式进行,使新光金股东得继续成为合并后新公司之股东,责任共担、成效共享,方为维护股东权益之最佳作法,双方基于合意并购,已于4日依既定时程共同向公平交易委员会申报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