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林安顺遭枪杀案 2嫌视讯对质3/1宣判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湾高等法院2日继续开庭审理前台北县刑警林安顺枪杀案,让仍在监狱服刑的共同被告陈达民远距视讯作证。被控杀警的李得阳反驳当年同伙的说法,否认开枪杀警。法官庭讯谕知全案订于3月1日宣判

林安顺15年前在警匪枪战中殉职,当时检察官起诉李得阳、陈达民共同杀人一审遭判死刑的李得阳9年前改判无罪,并因检察官未上诉而定谳。但后来的审判中,仍认定杀死林安顺的是李得阳。

全案前年由高检署声请再审获准,高院去年5月判李得阳无期徒刑,最高法院事后以犯罪事实查清为由,发回再更审。高院今天开庭,提讯在押的李得阳,并安排服刑的陈达民藉远距视讯作证,陈达民证称,当初是李得阳开枪杀警。

李得阳反驳表示,所有鉴定报告都指出林安顺的枪伤是近距离射击,陈达民说是他(李得阳)开枪杀警,却又说他距离在3公尺外,明显矛盾。

李得阳坦承当时有捡到林安顺的枪,但因太害怕,捡了就跑,没有开枪,是陈达民想把开枪责任推给他,他除希望法官还他清白,也盼法官能让他具保停押。

林安顺遗孀王贞文说,李得阳是烟毒犯,所说的话不可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