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经闪光号志路口未停让相撞 货车翻覆3伤...揪出轿车驾驶酒驾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县潮州太平路与潮升路口15日凌晨2时多发生一起白色自小客车与自小货车擦撞车祸,造成自小货车翻车,3人受伤,潮州警方获报前往处理,对两位驾驶进行酒测,其中自小客车驾驶酒测值0.42毫克,超过规定,讯后依公共危险罪嫌送办。

▲屏东县潮州镇潮升路与太平路口,15日凌晨发生车祸 。(图/记者陈昆福翻摄,以下同)

▲自小货车翻覆。

潮州警方调查,15日凌晨2时13分许,在潮州镇朝升路与太平路口,由29岁钟姓男子驾驶白色自小客车搭载乘客林姓女子沿朝升路(南往北,闪红灯)直行至太平路口时,与林男驾驶自小货车沿太平路(东向西,闪黄灯)直行发生侧撞,致自小货车翻覆。

警方获报前往处理,发现小货车驾驶人林姓驾驶与妻子及白色自小客车乘客林姓女子共3人受伤,惟自小货车乘客颈部受伤,由救护车送往医院治疗,自小货车驾驶人林男呼气酒测值为零;但白色自小客车驾驶人钟男呼气酒测值为0.42毫况,讯后依公共危险罪嫌送办。

潮州警分局再度呼吁,民众勿酒后驾车并应遵守路权正确观念行经路口虽都是闪灯,但肇事责任却不同,因为闪黄灯都设在主要干道,拥有主要路权,目的是要驾驶人减速,而闪红灯号设置在支道,代表着要停,还要让,因此当两辆车都没有减速或停让,就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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