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致死 新加坡部长尚穆根吁「处死」

▲性侵示意图。(图/达志影像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在一般情况下,强奸或性攻击妇女,导致受害者死亡的人,以及伤害儿童并夺走儿童性命的人,都应该被判死刑。」新加坡外交律政部长尚穆根(K. Shanmugam)日前表泰,希望通过可以判处性侵或虐童致死罪犯死刑的法律,以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安全。但此话一出,立刻遭当地数个公民团体反对。

尚穆根是在日前接受新加坡《商业时报》(Business Times)专访时,首度对于虐童和性侵致死犯的刑责表态,并谈到除非被告证明不该施以这样的刑罚,否则都应该将他们「处死」。

不过,尚穆根的专访见报后,当地妇女行动研究协会(AWARE)发表一份声明,认为对性暴力政策,应优先改善查案和定罪过程,而不是加重刑罚。同时AWARE也质疑死刑的阻吓作用,毕竟大部分受害者没因此身亡,反倒觉得应该纠正被强奸是「耻辱」的观念

另外,新加坡反对死刑运动(Singapore Anti-Death Penalty Campaign)和我们相信第二次机会(We Believe in Second Chances)同样亦发表声明,处死罪未必就能给予受害人更大保障,若真性侵犯定罪于死刑,会让新加坡站在历史错误的那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