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酒驾致死再鞭刑 江春男「高龄」岁数刚好逃过

江春男酒驾被抓,你觉得是否应改换驻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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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酒测罚则轻,但在新加坡除加倍刑责外,还会加以鞭刑。(图/内政部提供)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新上任的驻新加坡代表江春男日前在宣誓典礼后当晚被抓到酒驾,遭警方以公共危险罪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虽已于4日受访时对外道歉,但对于台湾法律的刑责较轻,引起各界表示该撤换以示负责;而针对新加坡的法律规定,若酒驾致死的话,除刑罚加重,更会进行鞭刑。

国安会秘书长江春男即将派任驻新代表,却在宣誓典礼的深夜传出酒驾,酒测值达0.27毫克,被警方依据公共危险罪移送法办,但他已于4日受访时对外道歉,强调喝酒后本来就不应开车,表示目前已自我反省警惕。

对此,国民党立委陈雪生认为江春男没有做好身为公务员典范,因此应该撤换职务;同时台湾酒驾防制协会理事长陈敏香与秘书长林美娜4日上午现身外交部大门,并持标语表达抗议,表示他的行为「可耻、没有责任感」,因此呼吁政府须有决心,要重视「酒驾」这件事,且须撤换驻新代表让大家因为大动作有所觉悟。不过,民进党立委黄伟哲却表示,此次酒驾未造成误事,因此不须撤换以示负责。

相对于在台湾罚则较轻,若酒驾致死后肇事者得缴纳保释金后交保;而在新加坡,除了高额罚金及加倍的刑期外,还须接受六次的鞭刑,但此重罚仅在50岁以下的男性,因此江春男72岁的「高龄」在法律上逃过一劫。

此外,新加玻政府于去年4月1日起实施新规定,在每晚的10点半至早上7点,所有零售商禁止贩卖酒类饮品,在同时段也不得于公共场合喝酒,若违反将处约新台币2万3千元的罚款,针对累犯者可监禁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