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酒驾罚太轻?各国罚则大盘点 最重以谋杀论罪、新加坡可处鞭刑

台湾酒驾罚太轻?各国罚则大盘点。(图/ETtoday新闻资料照)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近来酒驾事故频传,夺走多条无辜路人性命,也让台湾酒驾罚则太轻引起民怨。《ETtoday新闻云》整理出台湾现行酒驾罚则与其他各国罚则,一次盘点比一比

各国酒驾罚则

台湾(现行)酒驾致人受伤,处2年以下得并科20万元;致人重伤,处1~7年徒刑,酒驾致死,处3~10年徒刑。

日本酒驾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以下日币罚金,酒驾致人死伤加重处罚,致伤处以1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则处1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韩国酒驾初犯者,酒精浓度超过每公升0.2mg,处以1至3年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至1000万韩币罚款;第三次以上不分浓度直接判刑。

新加坡酒驾初犯坐牢6个月,处5000美元罚金。二犯刑期加倍。酒驾致人伤亡刑期加倍,附带鞭刑

香港酒驾致死最高处10年徒刑、19万2千元台币罚款。血液酒精浓度0.15以上,加重监禁15年。

大陆酒驾致死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可判10年徒刑。

美国加州有酒驾前科撞死人,以二级谋杀论罪,可处15年至无期徒刑。

德国酒驾危及他人可处5年以下自由行或罚金刑。

法国酒驾致人伤亡可判10年徒刑,再罚约555万元台币。

加拿大酒驾初犯处以1000元加币并禁止驾驶12个月,第二次罚30天拘禁并禁止驾驶24个月,第三次罚120天拘禁并禁止驾驶36个月。若酒驾致人受伤,最重刑度为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者,最重则处以无期徒刑。

重罚酒驾,道交条例修正要点。(图/立委郑宝清办公室提供)

目前,针对酒驾修法部分,各党团代表行政机关已召开《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酒驾罚则的协商。新的道交条例协商结论,除了将酒驾与拒绝酒测的罚金调高外,更将罚金改为累进制度,没有上限。同时,对于累犯、共乘者等,也加上了相关规范,并且新增特殊识别车牌、考虑使用酒精锁等外部协助,全面防堵酒驾。

法务部谈酒驾改列杀人罪。(图/记者屠惠刚摄)

另外,酒醉驾车加重刑责问题,法务部宣示将朝「不确定杀人罪」修法,并在2月27日公布条文。其中酒驾致人于死罪的刑期,可处5到12年;酒驾致人重伤者处3到10年。至于再犯酒驾致死者,则可重处10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再犯酒驾致人重伤者,处5到12年有期徒刑。

此外,没收车辆也是修法重点,法务部在刑法185-3条增订没收条款,只要呼气酒测达0.25mg/L者,不管车辆是否为酒醉者所有,一律没收。但若没收有过苛之虞、车辆为被没收者生活条件必须、车辆价值过低,得不为宣告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