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最新版刑法出炉! 性侵致死者「必须执行死刑」
▲泰国公布新版刑法加重对性侵罚则,最重可处死刑。(图/123RF)
泰国政府27日公告2019年最新版刑法,其中针对性侵案件刑罚加重,其中一项条文规定,若因为性侵导致被害人重伤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但若是造成被害人死亡则「必须执行死刑。」
综合泰媒报导,泰国政府公报(Royal Gazette)发布第27版新版刑法,其中重新界定了「性侵害」的定义,除了原本定义的性交外,只要是任何未满足自身性欲而强迫他人的行为,包括口交或肛交都属于「性侵」;若是以道具侵犯他人性器官则不属于性侵,而是「猥亵」,但两者罚则同等。
泰国新版刑法中规定,若透过胁迫、暴力手段,或在被害人无法抵抗的情况下性侵他人,处4年至20年徒刑,并科8万至10万泰珠罚款(1泰珠约等于0.9元新台币);若在犯行中使用枪枝或爆裂物,刑期则提高至7年以上20年以下;若是多人轮流性侵他人,罚款则提高至30万至40万元泰珠,或是处以终身监禁。
根据新法,在泰国与15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被害人是否同意,都能判处5年至20年徒刑,并科10万至20万泰珠罚款;若性侵13岁以下未成年人,则判处7年至20年徒刑及14万至40万泰珠罚款,或终身监禁。
若在性侵过程中导致被害人受伤,情节严重者,依据新法可判处死刑或终生监禁;若犯行造成被害人死亡,则「必须执行死刑」。此外,若在性侵或猥亵过程中进行拍摄、录影或录音,刑罚加重3分之1;若将影像或音档透过各种方式散播,则刑期加重2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