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站巧遇谱出「不伦恋」 小三竟呛元配:他不爱妳了
▲国道休息站的巧遇,竟能谱出一段婚外情。(图/翻摄自维基百科)
休息站巧遇,竟然也能谱出「不伦恋」?一名已婚男子日前在国道一号的泰安休息站,结识一名刚离婚的少妇,2人却意外「天雷勾动地火」,迅速发展出不伦恋,不但常约嘿咻还自拍性爱影片。某日男方妻子去电给丈夫,小三却接起电话还反呛「他已经不爱妳了,赶快离婚!」人妻一怒提起告诉。
检方起诉书指出,新北市一名51岁的林姓男子,去年11月某日开车到泰安休息站时,结识一名也在该处休息的36岁余姓女子。不料2人因看对眼而天雷勾动地火,林男不顾自己已婚身分,和余女发生婚外情;短短2个月内,先后在女方住处、摩铁等地嘿咻8次,甚至每次翻云覆雨的经过还用手机自拍留下纪念。
今年1月初,林妻去电给丈夫,却是余女接起电话,余女竟直接呛林妻「他已经不爱你了,他会跟妳离婚,跟我在一起,不要再缠着他,赶快跟他离婚!」事后林妻才知道自己遭丈夫背叛,大怒之后质问丈夫,林男才坦承外遇并祈求原谅,决定和小三分手而回归家庭。
只是余女不愿放手,最后和林男大吵撕破脸,反怒告林男性侵;林妻本不愿追究,但得知余女提告,反告她妨害家庭。余女辩称是林男骗她已经离婚,才会与他嘿咻,她另提告林男偷拍性爱影片;对此林男则称说,认识余女时就告知已婚身分,拍摄性爱影片也征求对方同意才拍摄。
检方勘验影片,发现2人换手互拍外,还讨论拍摄角度,甚至林男还问余女要不要看影片,余女称「好!」因此认定余女知情,偷拍部分林男不起诉处分,检方依通奸和诬告罪起诉余女;至于性侵部分,检方仍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