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千晴酸鄭運鵬徵才像「詐騙集團」賠15萬確定 刊登啟事則再審
民进党前立委郑运鹏不满民众党前发言人、新竹市政府前发言人徐千晴在脸书指他的征才广告犹如「诈骗集团」让人却步,郑提告求偿60万元,并要求徐女在脸书刊登判决要旨,一审判徐女免赔,二审逆转判徐女应赔偿15万元,但不用刊登判决要旨,最高法院将刊登声明启事回复名誉部分废弃,发回更审;至于赔偿15万元部分已于二审判决后确定。
本案源于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称低薪是教育出问题,之后郑运鹏在脸书贴出民众党以基本工资2万6400元征党工,酸「验证柯文哲香蕉只能请猴子的理论」,民众党前发言人徐千晴也在脸书上反击。
徐千晴截图人力银行征才页面,发文指「反观郑委员的征才广告,联络人、电话、地址、员工人数都不透露,犹如诈骗集团让人却步」;郑运鹏事后称办公室没有征才,认为徐千晴没有查证,提民事诉讼,要求徐千晴赔偿60万元,并在脸书刊登判决要旨。
徐千晴一审时表示,她是评论可受公评之事,言论对事不对人,无需浪费司法资源;郑运鹏委任律师主张,徐千晴贴文的截图显示「工作机会」为0,明知郑运鹏办公室没有征才,却未合理查证,指郑像「诈骗集团」已造成郑的负面评价,侵害郑的名誉权。
一审认为「犹如诈骗集团让人却步」并非陈述郑运鹏就是诈骗集团,而是对广告未提供联络方式等资讯发表个人意见,判郑败诉,法官也「有感而发」指出,一个人永远活在别人的认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他者言论是天堂或地狱,都在人当下吐纳一念之间,愿所有因他者言论所苦者,萌生一念之明,离苦得乐。
郑运鹏上诉,二审认定郑运鹏并未征人,徐千晴连基本的查证都不做,即评论「犹如诈骗集团让人却步」,改判徐女赔偿郑15万精神慰抚金,但不用刊判决要旨。
徐千晴就判赔15万元败诉部分,因金额未逾150万元,故不得上诉至第三审,而于二审判决后确定;郑运鹏针对刊登声明启事部分上诉,最高法院审理后,废弃并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
新竹市政府前发言人徐千晴。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民进党前立委郑运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