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当众指责「你和女友性事不合才分手」 挨告赔2万
台北一名余姓研究生与同学在研究室聊天,没想到当众脱口对着同学说出,「你们发生性行为后不符期待,所以分手。」这句话让他被告上法院,得面临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余男一行5人前年7月在台北某大学研究室聊天,他突然当众指责另一名同学,「你和女朋友发生性行为后,因为她性事方面不符合你的期待,所以和她分手。」被指责的同学气不过,因而向他提告求偿;检方也认为此事与私德和公众利益无关,却足以毁损名誉,依妨害名誉提起公诉。
法官认为,被告当时是研究生,应该有能力了解这些言论会损及他人的名誉和社会评价,但审酌无前科、犯后态度良好,加上他自述现在没收入,因此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