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警察」公仔涉侵权 2分局长挨告赔钱和解

台北地检署(陈志贤摄)

警政署多年前请简姓业者设计Q版「警察公仔图案,约定只能在警政署官网使用2年,其他警局不能使用,结果不少警局误用挨告,简男日前控告侵权使用的北市警大安分局长周焕兴中正分局沈炳信、前南海所长黄沛元傅姓员警4人,事后双方和解,简男撤告,台北地检署20日将周、沈4人不起诉。

警政署为了拉近民众距离,请厂商设计「活力警察」公仔图案,用来预防犯罪和交通安全宣导,之后,不少县市警局,即利用这公仔图案制作礼品或宣导品送给民众。

但原创作者简姓业者认为,当初他为警政署设计公仔,约定只能在警政署官网使用2年,其他警局都不能拿来用,更不能做成商品,因此对不少警局、制作礼品的厂商提告违反著作权,已有不少厂商赔偿和解。

简男日前控告北市警大安分局长周焕兴、前中正二分局长(现任中正一分局长)沈炳信及中正二警分局南海所所长黄沛元、傅姓员警4人违反著作权。4人事后已与简和解,简具状撤告,检方今将4人不起诉。

据了解,目前仍有多起警局挨告案件,检方仍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