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陈雷表演15年!「廖雷」挨告侵权…和解后再表演8次判赔44万
▲陈雷(左)因为廖雷(右)多次模仿,提告侵权要求对方赔偿80万元。(图/记者张一中摄、翻摄脸书)
廖本兴以艺名「程雷」模仿知名歌手陈雷已有15年之久,陈雷本人虽在2016年要求他签下声明书表示「不再使用程雷和陈雷谐音相关的艺名表演」,然而他改成「廖雷」后却仍引发陈雷不满,2018年12月时遭告侵权且赔300万元,2人和解后廖男却违反约定,被陈雷认为形象遭混淆,再次求偿80万元,日前新北地院判决结果出炉。
陈雷主张,廖男先前就曾未经同意便擅自仿冒「陈雷」名号,或使用谐音来表演获利,2人明明已经签了声明书,「廖本兴允诺日后在公开演唱场合使用本名,绝不冒用...」、「如有模仿『陈雷』形象、服装造型、舞台动作等方式,应明确表示不是『陈雷』本人」、「演出海报、标语及主持人介绍,均应表明廖本兴本名,明确说明是模仿,以免观众误会」,然而廖男却食言,他决定提告侵权。
陈雷说,这起民事诉讼2人有进行和解,然而调解笔录中,廖男分明答应「之后若再出现模仿表演,一次赔违约金10万元」,结果廖男竟再次违反,共进行8次表演,不但在公开场合演唱他的歌曲,就连招牌造型「全身亮黄西装、白色草帽、全白皮鞋」、「全身大红西装、白色草帽、全白皮鞋」也一并模仿,让他更不满的是,廖男还会以「陈雷」招牌招牌造型,出席选举活动候选人的场合,引起大众误会「陈雷支持某特定候选人」。
▲廖男和解后仍持续模仿陈雷表演。(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对此廖男则说,自己把陈雷当偶像,因为声音与陈雷相似,所以靠自学努力,15年前便以模仿者身分表演陈雷歌曲,也有获得陈雷本人认同,而且陈雷也曾鼓励他继续往歌唱方面发展,认为此举形同默认他可以模仿,而且得知被告上法院后,已经有立即更改艺名为「廖雷」,还说当初只是「要息事宁人」才会和解,强调服装的颜色看上去不一样,否认侵权。
法官勘验8次表演影片,认为廖男整体服装仍与陈雷造型相似,台下观众恐难分辨,但是因为某些演出中,主持人有替廖男以「廖雷」、「西瓜王子廖雷」澄清非陈雷本人,审酌廖男无业,仅靠模仿演唱维生,收入不稳定,判廖男赔44万元为适当,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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