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千余名性侵狼应完成登记 竟有24人失联

中央社

刑事警察局指出,性侵加害人登记报到及查阅办法实施近5年来,共有2033名性侵害加害人应办理「登记报到」,但警方仍对24人未能掌握行踪。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日前三读通过,强制治疗可溯及既往,让民国95年6月30日前刑满出狱、但仍具风险的性侵加害人也可适用强制治疗,弥补防治漏洞

内政部表示,目前全台有74名刑满出狱、在各县市接受社区治疗的性侵加害人,其中有50人是95年6月30日前犯案原本现行规定无法对他们实施强制治疗,但新法明年元旦上路后,若这50人中有人的再犯风险仍未降低,就可报请检察官,将他们送至培德医院接受强制 住院隔离。

此外,性防法规定,情节较严重的性侵加害人刑满出狱后,都必须向警方完成登记报到,以备特定机关幼教单位查阅。但刑事局指出,目前2033名出狱必须登记的加害人中,1986人完成登记报到,未完成登记者中,23人尚能掌握行踪,但24人不知去向。

刑事局表示,24名不知去向的性侵加害人,其中有3人已被通缉。警政署已发函各县市警察局展开清查、 协寻24人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