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亲女儿2年 新加坡狼父竟怪她「眼神诱惑」
新加坡一名52岁男子自亲生女儿12岁起性侵她长达两年,还辩称是女儿的「眼神」让他犯罪。(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新加坡一名52岁男子自亲生女儿12岁起性侵她长达两年,还辩称是女儿的「眼神」让他犯罪,最终被判入狱18年,消息震惊社会。
该男子昨日(16日)于法庭上承认两项严重性侵罪,另外五项相关罪名亦在量刑时一并考量。由于他年过50岁,不适用鞭刑,法院以一年监禁代替24下鞭刑。当通译员宣读案情时,被告崩溃落泪,恳求不要继续念,但被法官告知必须听完整个案情才能认罪。
案件披露,被告于2019年至2021年犯案期间,担任技师,与受害者、受害者母亲及两名兄弟同住。首次性侵发生在2019年7月31日至8月9日之间,当时受害者的母亲前往印度探亲,男子趁受害者玩手机游戏之际,首次对她伸出魔爪。几个月后,受害者刚考完小学离校考试(PSLE),被告再次趁她专注于手机游戏时侵犯她。
2020年起,受害者的母亲因工作需轮值夜班,受害者独自一人睡房间,男子则睡在客厅沙发上。尽管受害者习惯在夜间锁门,但男子手持房门钥匙,仍数次进入房间,并在2020至2021年间至少两次非礼她。
更加令人发指的是,2021年,被告甚至传送色情影片给受害者。受害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观看后,怒而删除影片。随着夜晚的侵扰不断,受害者开始失眠,并深陷恐惧与焦虑中。直到中学接受性教育课程,她才明白父亲的行为已触犯法律,但基于对父亲的惧怕以及外界眼光,始终不敢报警。
直至2021年7月26日,被告再次闯入受害者房间非礼,甚至脱衣准备施暴,受害者愤而逃出房间,直到被告离开后,她才返回房内上锁。终于忍无可忍的她,次日向班主任求助,随后在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人员陪同下报警,男子当天即被逮捕。
心理卫生学院的评估报告指出,被告患有恋童癖,并无悔意。报告中提到,他将犯罪行为归咎于女儿的「眼神诱惑」。在法庭上,当控方提及此事时,被告竟还插话说:「那是真的,法官大人!」
受害者在创伤报告中表示,她对父亲背叛信任感到无比愤怒,每当想起这段经历便会痛哭流涕。虽然被告认罪让受害者免于出庭供证,但控方指出,他最初毫无悔改之意,甚至在陈述求情时请求法官不要撤销他的永久居留权,理由是他的孩子仍在新加坡。
法官最终判处被告18年有期徒刑,并以一年监禁取代24下鞭刑。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遇到性骚扰勇于制止、勇敢说不,请拨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请拨打110、113
现代妇女基金会 性侵害防治服务专线02-7728-5098分机7
妇女救援基金会 02-2555-8595
励馨基金会咨询专线 02-8911-5595/性骚扰专线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