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禁端午任何龙舟活动 2个月前翻舟「17人溺死」
▲广西桂林市2个月前才发生龙舟翻覆17死的事故。(图/翻摄自新华社,下同)
端午节划龙舟是流传已久的习俗,但广西桂林市灌阳县政府近日发布公文,「禁止组织举办龙舟活动」,引发当地民众热烈讨论。灌阳县委周恒志证实,是根据桂林市水上安全会议和市体育局的要求下发,与4月21日龙舟翻覆酿17死的意外事故有关。
据《华夏早报》报导,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市的公文表明,「根据2018年6月15日桂林市水上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审批举办龙舟活动的相关要求,我县目前尚不具备举办龙舟活动的有关条件。经研究决定,2018年端午节期间禁止单位或个人组织举办任何形式的龙舟活动。」
公文中还强调,「同时,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做好端午节期间的旅游观光、市场交易、安全秩序、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乐祥和、安全有序的端午节。」
▼灌阳县发公文禁止端午节龙舟活动。(图/翻摄自华夏早报,下同)
县委宣传部部长周恒志指出,桂林对下辖各县区举办龙舟活动的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评估和审核,条件一共有8条,只记得「赛道净水深三公尺的条件灌阳是不符合的」,与4月21发生的龙舟倾覆事故也有关系。
据了解,广西桂林市在4月21日发生过龙舟倾覆事故,当时桃花江鲁家村河段有2艘龙舟在进行竞渡演练,没想到经过拦堰水域时发生失控翻覆,约有60人落水。这起龙舟翻覆事故最后造成17人不幸罹难,2名带头组织活动的人被公安机关扣查。
禁止龙舟活动的消息迅速传开,桂林市全州县有网友爆料,全州县人民政府也下达公文,虽然允许在端午节划龙舟,但举办的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必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全州县发文表示可以划龙舟,但负责人和参加人员必须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