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動/移峰填谷 政府該有公平機制

攸关国家未来百年土地使用方式的国土计划法,还未上路就演变成一场从中央、地方到地主的大乱斗。走访全台各地,土地画分仿佛正在进行一场五鬼搬运的大风吹,在追逐土地利益的过程中也逐渐背离永续发展的立法初衷,背后原因除了台湾自始至终欠缺整体国土蓝图,改制过程更缺乏公平正义的机制。

台湾长期缺乏一套完整的土地利用机制,加上地价炒作持续翻涨,当地主在农地上东一块、西一块零碎变更,最后再化整为零成为建地或工厂,甚至还能被政府征收为科学园区,一夕致富案例遍地都是,到近年国家资源高度倾向高科技,悲情成了从农撕不下的标签。

国土计划法原本目的是让「农业发展区」减少高强度使用、让「城乡发展区」以集约式发展。但当画入城乡区的土地,目标是集中发展,地价又因「可期待性」高涨时,将可获得庞大的土地利益。相较之下,画入农业区的土地、地价被冻涨,则成为「苦守农地的倒楣鬼」,与地价涨幅不成比例的农业资源补贴更仿佛施舍。

农业区本应具有粮食生产、气候调适等功能,若这些环境永续价值是由全民共享,保存这公共财的成本理应大家分摊,不该只是地主认帐,怀璧其罪;另一方面,能进入城乡发展的地区,因开发而获得的土地利益绝大多数由私人鲸吞时,是否也应回馈到农业发展区?而不是再由国家编列预算补贴被画为农地的地主,根本偏离土地改革的基本正义,政府应以「移峰填谷」的方式,设法拉平两者间的利益落差,才不会让国土地计划变成俄罗斯轮盘。

更何况无论补偿费与回馈金,农业部、内政部至今都还没有正式公告上路,却要地方政府在七月缴交国土功能分区图,当各项子法都还在摆荡中,又如何能向人民保证,应得的利益与代价不会出现变化,也难怪各县市出现抢搭末班车、各显神通的乱象。

甚至当全台各地因土地利益与粮食生产拉锯时,政府应拿出来的胡萝卜与棒子,还涉及财政部、经济部、国科会、交通部等各主管机关,如今却仅交由三级机关内政部国土署主责,而国土署与各大部会对话时,手中武器只剩下为申请开发许可盖章,更多时候还必须扮演橡皮图章。

当国土法势在必行,赖清德总统若希望能成就这项国家百年大计,行政院就有责扛起主导权,重新检视各部会应负担的责任,找回土地分配正义,才能让国土法发挥应有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