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樂提告...炎亞綸拍少年性影像今宣判有罪

炎亚纶陷性影像风波,庭后他表示希望此事不要再浪费社会资源,全案5月30日宣判。记者萧雅娟/摄影

艺人炎亚纶(本名吴秉孺)陷性影像风波,被控制造、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2罪嫌,日前开庭时已和被害人达成和解,金额不便透露。士林地方法院今一审宣判,依拍摄少年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个资法等3罪,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7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保护管束,需执行调解内容。可上诉。

全案起源于,耀乐2023年6月提告,炎在他未成年时期,违反他的意愿拍性影片,还将影片散布供人观览。检方查出,2017年间2人交往,炎明知对方未成年,却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间的不详时间,在天母住处拍下性影像,强制性交罪部分获不起诉,耀乐提再议遭驳回,炎不起诉确定。炎历经侦查供称「为了助兴才拿手机拍影片,拍摄前有先问对方,对方也有看到他拿手机在拍,没有出言制止,不知影片为何外流」。

检方经数位鉴识认定,炎2度私下传给2名不详网友观看,但没有散布性影像,因无故继续持有该性影像,认定他涉犯「修正后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及「制造少年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等2罪嫌起诉。

炎亚纶因此案四度出庭,已达成和解,庭后他双手合十说,「谢谢大家这阵子的关心,希望此事不要再浪费社会资源。」媒体询问他工作准备好了吗?他则回答,现在没有想那么多。

耀乐庭后表示,「这案件已到一个段落,接下来就等判决出来,这段时间辛苦大家,谢谢。」他去年曾被报导要求1200万元和解金,当时开直播称「我要求对方提供700万捐赠公益基金,类似儿少福利,对方的金额,我不谈,双方有达成和解,共识内容不外谈,700万怎么会变1200万元」

台湾演艺圈近日吹起「Me Too」风暴,图为炎亚纶(右)当面跟耀乐道歉。记者李政龙/摄影

炎亚纶陷性影像风波,庭后他表示希望此事不要再浪费社会资源,全案5月30日宣判。记者萧雅娟/摄影

耀乐控诉炎亚纶后反被网友起底。图/本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