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未得標企劃書供使用挨批 連江縣府刪審查要件

民进党连江县党部主委李问今天说,县府某招标文件要厂商签同意书,即使没入选也要提供企划书给县府使用,简直是抄袭商业机密。县府说,会将同意书自资格审查要件删除。

李问表示,日前他接到民众指连江县府某招标文件要厂商签署「无论是否入选,均同意贵府对所提企划书可予改并择优作为充实本委托案之内涵,绝无异议」同意函。

他说,中央政府补助的执行案被这样操作,非常离谱。在立委洪申翰办公室协助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释疑指出,同意书非属机关得以规定投标厂商资格, 县府纳入同意书为资格要件违反采购法规定。

李问说,此举不尊重智慧财产权,等于要投标者放弃作品所有权,并允许政府机关任意修改、取用,简直是抄袭创作者商业机密。

李问质疑,如此一来也违反依综合能力评选、让真正有能力的投标者得标的最有利标精神。真正有创意厂商,是否可能因未签同意函,而在评选时被做记号致使未能得标,这种阻碍进步同意函已丧失公平遴选意义。

另外,他认为,一旦县府可任意使用未能入选厂商智慧,就可能发生最后让非最合适、又出价最低的厂商得标,县府再提供其他优秀投标者企划内容,「这也让人质疑,县府是不是早已决定了厂商,甚或在进行图利」。

连江县政府表示,办理各类政府采购案件,会依个案所需技术、品质、功能、商业条款或价格等项目,制作招标文件标的及条款,如果对内容有疑异,可循招标公告所列、包含连江县府在内各项管道反映,县府都会妥善研处并公开结果。

连江县府说,关于这次反映事宜,基于保护智财权精神,日后将遵从工程会意见,将这份同意书自资格审查要件删除,厂商如因此有权益或利益受损,也可依采购法提出异议、申诉。

连江县府表示,各式招标案件内容都采公平与透明方式办理,欢迎民间业界督促,更欢迎投入参与,共同推动国家、县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