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景变摩铁! 女遭2男猥亵:「楼上楼下都有野兽」
A女在车上睡着了,2人因此将她载到汽车旅馆,然后对她进行一系列的猥亵行为。(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北市刘姓男子与王姓男子是朋友,王男介绍A女让刘男认识,3人相约看夜景,A女却在车上睡着了,2人因此将她载到汽车旅馆,然后对她进行一系列的猥亵行为,A女事后报警,并传讯王男「夜景?变成汽车旅馆?」、「你放任你朋友摸我?」、「楼上楼下都有野兽是不是?」,最终被法院判决。两人被指控在不同时间及地点对A女进行猥亵,案件经过审理后,法庭对两人做出了不同的判决。
案发当晚,刘男与王男曾为同事,王男与受害人A女则为朋友。当晚,刘男经王男介绍认识了A女。经王男邀约,A女于112年5月28日晚间同意外出,刘男于5月29日凌晨驾车载王男前往接A女。然后,两人不仅违背A女意愿,还在她熟睡后将车辆开至汽车旅馆进行猥亵行为。
在车上,A女醒来发现情况后提出抗议,但王男安抚她称刘男不会伤害她。王男随即带A女上楼休息,然而,A女在房间内遭王男强吻及摸胸部、大腿内侧等。A女试图挣脱,逃至车辆后座,却再度被刘男侵犯。事后,A女大叫后,刘男才停止行为。A女向王男询问是否拍摄车内情况时,王男否认,并劝她留在旅馆休息。
当A女再度回到房间时,发现刘男正坐在床上观看色情影片并自慰。刘男接着对A女进行了进一步的猥亵行为。最终,A女在凌晨4时46分自行搭乘计程车离开,并至警局报案。
刘男承认部分行为,但矢口否认强制猥亵罪。王男则承认对A女进行了部分猥亵行为,却否认强制性质。
法庭根据A女提供的LINE对话纪录「你放任你朋友摸我?」、「三小,没看到我在挣扎?」、「他力气很大,我怎么推」、「是他直接硬上」、「你摸我?非我自愿你觉得你没干嘛?」、「我已经感觉不舒服了,你还用」、「你就放任他这样碰我」、「你明明知道他在侵犯我了」、「夜景?变成汽车旅馆?」、「非我自愿摸我,我就说不要了,你还摸」、「楼上楼下都有野兽是不是?」、「你摸我,我也明确说不要了啊」、「我讲了好几次,你才停手」、「你伸进来?」、「他跟我讲想干我」、「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们了」、「我真的当下很害怕,你有为我考虑过?」、「我足够信任你,结果呢?」、「还有我跟他第一次见面欸,先生」,王男则回传「还好吗」、「对不起」、「抱歉对不起」等讯息予A女之事实。认定刘男和王男分别犯有强制猥亵罪。
法院判决刘男有期徒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王男则与A女达成和解,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宣告缓刑3年,缓刑期间需接受保护管束,且禁止对A女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或接触。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