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幫詐團洗錢 地院法官80萬交保

法官石育恩。记者房荷庭/摄影

据了解,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在郑彧歆住处扣到五十多万元现金,石育恩表示,他曾在建设公司上班,有认识建商,这笔钱确实是郑鸿威委托他帮忙买房子使用,但后来房子没买成,又看到新闻指郑鸿威涉诈遭收押,所以赶紧把钱原封不动退给郑彧歆,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钱,外传三百万元,不知所谓何来。

郑彧歆则说,石育恩把钱交给她时,她没有清点金额,后来郑鸿威出事被收押,她就从里面拿钱请律师及支付其他开销,最后剩五十多万元,不知钱的来源为何。检察官讯后命郑彧歆请回,协助郑鸿威处里金流的律师杨济宇四十万元交保。

郑鸿威被控与诈团合作,只要有车手或干部遭逮捕,就由郑分派律师陪同侦讯,借此刺探、翻拍侦查秘密给诈团首脑,专案小组检视扣押手机,发现石育恩担任法官前后,曾替郑转交十万元报酬给相关涉案律师,怀疑涉及组织犯罪。

石育恩辩称,他确有帮郑鸿威转交十万给一些南部律师,但不知道这笔钱与诈团有关,因与郑鸿威合作的律师遍及北中南,他以为郑鸿威与这些律师有债务欠款问题,基于同窗情谊才帮忙转交还钱,没有参与组织犯罪,但检方未予采信。

桥头地院指出,石育恩争议案件,桥院自律委员会已送交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后续如何处理乃属司法院权责,目前石仍具法官身分,职务暂时调整为简易庭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