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社论:大基金理顺机制方能更好发力
国家大基金再次给市场带来了超预期。
最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达3440亿元人民币;股东结构超级豪华,财政部、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四大商业银行等19位股东联袂助推。
3440亿元注册资本,规模较2014年一期的1387亿元和2019年二期的2041.5亿元,有着非常显著的提升,这凸显了坚定的国家意志,即外部对华先进半导体的制裁越极限,反制裁的突破意志就越强。
回顾大基金一期、二期的经历,成效相当显著。大基金一、二期主要资金投向晶圆制造,一期聚焦IC制造,占比达67%,设计占17%,封测占10%,设备材料类为6%;二期截至2023年9月共投资1197亿元,其中流向晶圆制造的资金约995亿元,占比83.2%。其政策扶持效果明显,已有统计数据是2022年末等效8英寸的12英寸的自主产能为305万片/月,占比12.3%,到2025年有望提升至17.0%。
用普通人可感知视角看,那就是国产芯片性能,相比其他先进制式芯片并没有出现显著的跨代感,而这与大基金一、二期的付出和政策支持密切相关。
大基金作为国家战略基金承载了太多的期许,可以说,大基金是新型举国体制的一个有力尝试。基于事理维度看,半导体领域为新型举国体制的尝试提供了土壤。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新型举国体制主要存活于确定性竞争性环境下,半导体是一个成熟行业,其市场和行业前景清晰,因此是新型举国体制有机会发挥积极作用的领域;同时,大基金一、二期的小试牛刀,增强了国家意志的坚定信念。
当然,要真正有效降低新型举国体制的试错成本、提高试错绩效,根本上需在“新型”上下功夫,并借鉴大基金一、二期的经验教训,少走弯路。
大基金一、二期成绩斐然,但暴露的问题也发人深省。2021年以来,大基金迎来反腐风暴,包括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丁文武、华芯投资原总裁路军、紫光集团前董事长赵伟国等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揭开半导体领域深度的腐败窝案。
腐败窝案等问题,暴露了大基金在体制机制上存在各种碰撞,即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与市场化运作的组合,不可避免在体制机制上会出现如何咬合的风险敞口。如大基金一、二期是一个双层主体,第一层是基金公司,从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核准重大项目、推动政策及协调重大问题、保障与平衡各股东方权益,第二层是委托专业化公司华芯投资作为基金的唯一管理人,通过委托管理协议,界定各自权利义务,实现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等。
但从大基金一、二期运作机制看,大基金与华芯投资,更像是一个单一LP和GP组合,且两者都属国有体制,人员大都归属体制内,在责权利关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都存在非常大的监管被俘获的敞口风险。
从股东结构上看,不论是一期、二期,还是三期,大基金的股东结构属于国有体制,股东偏好同质化,较难真正具有有效的制衡作用。
为此,大基金必须突破GP的单一化,真正实现大基金LP的资金优势和国家战略优势,与GP的专业优势在更广范围内有效耦合,这是大基金三期的首要任务。一种可行做法是,大基金应借鉴政府采购市场的做法,在整个产业与金融市场搜寻合格GP,即让更多符合条件、能胜任其任务的GP参与到大基金的管理人筛选活动中来,走出单一GP-LP模式,真正在专业团队与大基金资源上建立起有效链接。
完善大基金管理人GP-LP竞争性链接机制后,就是要搭建深度链接的机制设计,加强基金管理人GP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其责权利的对等博弈。如在确定试错容错系数下,明晰GP和LP各自权责和激励约束兼容机制,同时要求基金管理人GP拥有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严格要求GP将其员工的利益与其责任搭建匹配性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
此外,在股东结构层面,大基金三期应考虑吸引不同所有制的股东共同参与。吸引不同所有制股东参与,不是引资,而是丰富股东的不同偏好,在股东层面引入竞争,避免股东结构同质化风险,这需在大基金的公司层面推进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实现真正市场化的经营决策机制和议事机制,强化股东层面的制衡效应,不同风险偏好的股东声音都能被看见、被重视。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大基金承载了中国破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重要使命,肩负了如何定义新型举国体制中的“新型”的重要任务,在确定性的全球半导体市场,大基金唯有用市场机制来武装“新型”,才能真正让市场机制与国家意志和战略水乳交融,而唯如此才能真正在半导体领域开花结果,打开破局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