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民中学百名师生陈情 教团:不当解聘教师、校长应下台
新竹县私立义民中学不当解雇至少10名教师,引起强烈反弹,全国教师总工会今(8)日偕同超过百位该校师生前往教育部陈情,要求教育部依《私立学校法》第54条规定,解除校长职务。(季志翔摄)
新竹县私立义民中学不当解雇至少10名教师,引起强烈反弹,即便教育部与新竹县政府介入要求改善,但董事会态度依旧强硬。全国教师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教总)今(8)日偕同超过百位该校师生前往教育部陈情,不仅谴责义民中学董事长潘鹏仁罔顾师生权益,更批评校长陈衍财治校无方,要求教育部依《私立学校法》第54条规定,解除校长职务。
义民中学教师代表李老师控诉,学校不仅违法大量解聘教师,校务运作更完全未尊重专业与多数教师意见,不执行校务会议通过的提案,校长甚至片面取消晚辅,漠视学生权益,校园治理紊乱,乌烟瘴气的校园氛围,让师生家长感到失望。
李老师呼吁教育部,不能只是要求学校限期改善,应以更为具体的行动制止学校董事会违法乱纪,以确保师生权益。
孩子就读义民中学国中部的妈妈Vivian指出,孩子告知班上有好几位老师接获不续聘通知,「班上很多同学都哭了」,之后课程受到师资动荡延误,班上氛围开始变得焦虑不安。
Vivian说,孩子不能理解,老师没有犯错,为什么不能留下来?家长忧心师资大量的临时更迭,让孩子学习品质打折,对于公权力未能伸张更感愤怒。
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表示,义民中学违法大量解聘教师,未经协议迳自删减教师待遇,学校董事长任用私人,明显违反法制,不法侵害师生权益,也已严重影响校务正常运作,8月1日国教署要求校方于3日内检讨改善,学校董事长与校长置若罔闻,甚至变本加厉不断打压教师,致使师生家长人心惶惶,违法滥权情节严重。
侯俊良说,全教总要求教育部依《私立学校法》第55条规定议处,并建议法人主管机关新竹县政府依《私立学校法》第25条相关规定,声请解除学校法人董事长、部分或全体董事之职务,以彰显法治。
立法委员王婉谕强调,义民中学校方坚持违法行政的作为,显已严重挑战教育基本理念与精神。主管机关如果不能拿出更积极的态度与措施,不仅将严重损及师生权益,更会使得大家对于教育体制丧失信任。她再次呼吁,校方应尽速依法续聘并给薪,并针对规约内容召开协商。
义民中学教师也在提出的陈情书内容表达3点诉求,包含:解聘教师均回聘,毋须再行重签聘约;学校应于8月9日下班前发全薪给全体教师;学校应于一周内与教师完成聘约协商。
教育部国教署人事室主任古明哲出面接受陈情书,他表示,教师在还没经过《教师法》不续聘前,聘期将接续原来的聘期。而国教署将视情节轻重,依《私立学校法》第55条规定,循程序核予该校停止部分或全部奖励、补助,或停止部分或全部班级招生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