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乡学校设「专聘教师」 全教总:是毒药不是解方

全教总今天召开记者会,反对偏乡学校设置专聘教师」。(林志成摄)

立法院教育委员上周三(25日)初审通过《偏远地区学校教育发展条例》,偏乡师资将增加「专聘教师」制度。全国教工会联合会今天批评,「专聘教师」制度将使得偏乡学校沦为次等区,唯有开正式教师员额才是稳定偏乡教师的根本办法

目前中小学有代理教师制度,1年1聘、在同一学校最多任教3年。立法院教育委员会25日通过《偏远地区学校教育发展条例》,偏远地区将新增「专聘教师」制度,聘期每次2年,3次6年后,如果老师表现很好,参加各县市正式教师甄选可获加分,或是原学校可再续聘6年,达到12年。

不过这项立法经过一周发酵,全教总今天召开记者会反对,他们认为,「专聘教师」不需要教师资格,将彻底破坏教师的证照制度,等于认定教师为非专业工作者现行大学师培体制也会受严重冲击

全教总理事长张旭政说,依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通过的条文,偏乡学校可控留1/3的人事经费聘任「专聘教师」,加上教育部原先多给偏乡学校的教师员额主要是聘代理教师,未来偏乡学校可能会出现一半左右的代理或专聘教师,他们流动性大,影响学生教权

张旭政表示,「专聘教师」不但不是偏乡学校的解方,还可能是毒药。全教总认为,偏乡学校若愿意开正式教师缺,「再远都会有人去」,这才是稳定偏乡师资的根本办法。

民进党立委陈亭妃说,「专聘教师」原本是要稳定偏乡师资,以照顾偏乡孩子的受教权,但从全教总提供的资料来看,不一定能达成此一目标,她会将这方面讯息带回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请委员重新思考是否必要设置「专聘教师」制度。

教育部国教署长邱干国回应,未来偏乡即使有「专聘教师」制度,教育部会请学校主要聘正式教师,如确有困难,再聘「专聘教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明天将继续审《偏远地区学校教育发展条例》,「专聘教师」存废,尊重立法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