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变化快速 高检署完成汇编因应处理措施供各地检参考防疫
▲高检署10日将因应疫情侦办案件权宜做法汇编成册,图为装上压克力板隔离飞沫传染的侦查庭。(图/翻摄台北地检署)
新冠肺炎疫情变化迅速,各地检署每天仍要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民众出庭,高检署基于防疫优先,除了指示各地检署成立「防疫处理小组」,并已完成「检察机关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期间处理相关业务汇编」,作为各检察机关侦查、相验、执行案件时的应变参考。
卫福部1月15日就已将公告,将新冠肺炎(COVID-19)新增为第五类法定传染病,立院通过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经总统公布后也从2月27日起生效,基于防疫优先原则,法务部指示检察机关超前部属。
除了各地检署已成立「防疫处理小组」,高检署检察长邢泰钊指示检察官陈淑云、许祥珍,检察事务官杨适慈及股长陈志弘组成4人编辑小组,针对疫情期间的侦查、相验及执行案件的应变及权宜做法,在疫情快速变化的同时,不断更新因应资讯,汇编出「检察机关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期间处理相关业务汇编」,作为检察机关依循标准,希望检察机关办案同时,也守护国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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