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交配产卵一次 澎湖章鱼禁捕15天

澎湖章鱼禁渔期为3月29日至4月12日。(图/澎湖县农渔局提供《ETtoday东森新闻云》使用,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地方中心/澎湖报导

澎湖特有种章鱼栖息地近年来受天然环境人为破坏,加上寿命短、生殖力低、卵数少,及人为滥捕的压力产量大幅锐减。为期15天的澎湖章鱼禁渔期将至4月12日,澎湖县农渔局呼吁在禁捕期最后的期间内切勿捕捉章鱼,以免违法受罚,若违反规定,可处新台币3万元罚锾。

县政府为保育及维护章鱼资源永续利用,曾于94至95年公告全面禁捕,不过此举也受到坊间不少采捕章鱼渔民反弹,县府基于渔民生计生态保育兼顾考量,并经水试所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进行研究调查及检讨后,禁渔期缩短为15天,日期为3月29日至4月12日。

农渔局表示,根据水试所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研究得知,澎湖特有种章鱼寿命仅一年,且一生交配产卵一次,产卵数约20余粒,每年出现季节约在2至4月(约 农历1月15日元宵节至3月23日妈祖生),最早出现于北海金屿长岸,再向东鸟屿、赤崁北,后再移至歧头、讲美、沙港沿岸,澎南地区最晚。

农渔局表示,澎湖特有种章鱼面临族群灭绝的危机,且特有种章鱼仍在繁殖试验中尚未成功,生态特性仍未全面建构,不宜大量开放采捕。

另为保育及维护本县特有种章鱼资源之永续利用,农渔局于3月14日特别邀集警察局、岸巡单位、乡市公所召开「落实澎湖特有种章鱼禁渔期期间查缉管理会议」,会中请各相关单位于禁渔期期间共同加强宣导民众周知,并宣示落实查缉管理决心。

农渔局吁请民众共同参与保育工作,一同致力于澎湖特有种章鱼保育,另本县非法捕鱼查缉小组于禁渔期期间将全勤执行海上陆上查缉违规采捕章鱼之行为,请各位渔友告知亲友,凡违规采捕被查获者,依渔业法第65条第5款规定,可处新台币3万元之罚锾,请民众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