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交配产卵一次 澎湖章鱼禁捕15天
▲澎湖章鱼禁渔期为3月29日至4月12日。(图/澎湖县农渔局提供《ETtoday东森新闻云》使用,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澎湖特有种章鱼栖息地近年来受天然环境及人为破坏,加上寿命短、生殖力低、卵数少,及人为滥捕的压力,产量大幅锐减。为期15天的澎湖章鱼禁渔期将至4月12日,澎湖县农渔局呼吁在禁捕期最后的期间内切勿捕捉章鱼,以免违法受罚,若违反规定,可处新台币3万元罚锾。
县政府为保育及维护章鱼资源永续利用,曾于94至95年公告全面禁捕,不过此举也受到坊间不少采捕章鱼渔民反弹,县府基于渔民生计与生态保育兼顾考量,并经水试所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进行研究调查及检讨后,禁渔期缩短为15天,日期为3月29日至4月12日。
农渔局表示,根据水试所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研究得知,澎湖特有种章鱼寿命仅一年,且一生交配产卵一次,产卵数约20余粒,每年出现季节约在2至4月(约 农历1月15日元宵节至3月23日妈祖生),最早出现于北海、金屿、长岸,再向东至鸟屿、赤崁北,后再移至歧头、讲美、沙港沿岸,澎南地区最晚。
农渔局表示,澎湖特有种章鱼面临族群灭绝的危机,且特有种章鱼仍在繁殖试验中尚未成功,生态特性仍未全面建构,不宜大量开放采捕。
另为保育及维护本县特有种章鱼资源之永续利用,农渔局于3月14日特别邀集警察局、岸巡单位、乡市公所召开「落实澎湖特有种章鱼禁渔期期间查缉管理会议」,会中请各相关单位于禁渔期期间共同加强宣导民众周知,并宣示落实查缉管理决心。
农渔局吁请民众共同参与保育工作,一同致力于澎湖特有种章鱼保育,另本县非法捕鱼查缉小组于禁渔期期间将全勤执行海上、陆上查缉违规采捕章鱼之行为,请各位渔友告知亲友,凡违规采捕被查获者,依渔业法第65条第5款规定,可处新台币3万元之罚锾,请民众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