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助理费24年未调 高雄民代助理职业工会吁政府重视

自2000年直辖市议员公费助理费用24万元至今未调整,高雄市民意代表助理职业工会希望透过这次立委的提案,让中央部会重视地方议会公费助理的劳动权益,并借此机会健全地方议会公费助理的聘用制度。(高雄民代助理职业工会提供/洪浩轩高雄传真)

自2000年直辖市议员公费助理费用24万元至今未调整,国民党籍立委王鸿薇提案修正该法,高雄市民意代表助理职业工会23日表示肯定,并要求民进党与民众党团提出各自草案版本,送进国会共同讨论审议。民进党籍立委黄捷23日也提案修正,呼吁所有民代不分蓝绿共同支持。

高雄市民意代表助理职业工会理事长朱洎𬭎指出,依据「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第6条规定,明定每位直辖市议员的公费助理费每月仅有24万;非直辖市议员每月更只剩8万元的总额可运用。但这条法源自2000年立法至今,长达24年从来没有调整过。

朱洎𬭎表示,其实公费助理费早已因长年通货膨胀的因素,存在不敷使用的事实。在这24年间,基本工资已从最初的1万7280元,调升至2万7470元,涨幅高达59%,但地方议员的助理却是什么都没有,这根本是在变相削减助理的薪资,同时也使得每位议员能够聘请的人力更少。

朱洎𬭎认为,因应科技的进步,各服务处都在扩大服务的多样性,助理要会的技能是愈来愈多,但公费助理费总额的规定,却依然维持在2000年所订下的标准,实在是相当不符合现况。因此,高雄市民意代表助理职业工会希望透过这次立委的提案,让中央部会重视地方议会公费助理的劳动权益,并借此机会健全地方议会公费助理的聘用制度。

黄捷指出,民意代表助理工作内容已随时代演变而更多元化,相较于消费者物价指数、军公教待遇、基本工资调整,公费助理薪资20多年来都未调涨,为了活化政治工作,希望各县市可以依照军公教待遇调整及物价指数自行调整,不必再修法,同时应编列加班费,让专业人才愿意投身政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共事务讨论的品质。

黄捷表示,在过去担任议员之初,就向议会关切过为何地方助理没办法给予加班费的预算编列,并且在之后每个会期持续为助理争取加班费及薪资调整,现在有机会进入立院争取,一定要马上提案,也希望接下来有排审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