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食品 禁標優於母乳

婴幼儿食品标示新制于明年一月上路,婴幼儿配方食品外包装上的卫福部辨识文字从「喂母乳的婴儿最健康」改为「母乳是婴儿最佳的营养来源」。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影

部分婴幼儿奶粉强调,自家乳品与母乳品质相近,且外包装上印着宝宝图样。卫福部食药署昨强调,依现行规定,供一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配方食品不得印有婴儿图片。此外,婴幼儿食品标示管理新制于明年元旦上路,业者如违反规定,最高罚三百万元。

药署食品组科长江仟琦表示,该项标示新制有两大重点,首先,在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每一百大卡热量含铁质小于一毫克的产品,现行标示为「三个月以上婴儿食用时,应注意补充铁质」,在考量双胞胎、多胞胎等,提醒所有婴儿家长适时补充铁质,故修正为「婴儿食用时,应注意补充铁质」。

第二点为辨识标记母婴图的标记文字,从「喂母乳的婴儿最健康」,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食品法典原文,修正为「母乳是婴儿最佳的营养来源」,如违反上述标示相关规定,可处三万至三百万元罚锾。

为了鼓励家长优先使用母乳,现行规定,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外包装不得标示「人乳化」、「母乳化」或优于母乳等同意义词句,且不得有婴儿图片,及使产品变得理想化的图片及文字等。另需加注「产品开封前及开封后的保存方法」、「产品的使用方法及用量」等内容。

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建议,无法哺育母奶,需改用替代品的家长多多咨询医师、营养师或医护人员等专业人员意见,就婴儿自身状况选择合适的配方食品。

为配合国际化粧品管理趋势,卫福部今年三月公告修正「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新增九项禁用成分,也将在明年元旦上路,五项为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三项过敏物质、一项药品成分,违规者最高罚五百万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