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奶粉禁促销 望增母乳哺育率

健康医疗网/记者张郁报导

为了避免母乳哺育政策广告和促销活动影响食药署订定「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广告及促销管理办法」,明订婴儿奶粉不得以样品赠品为促销方式;该办法预计将自发布后6个月,也就是9月24日开始施行。

▲强化母乳哺育  婴儿奶粉禁促销(图/健康医疗网提供)

食药署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8条第3项订定「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广告及促销管理办法」,要求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广告内容,应列品名、内容物名称净重容量数量、食品添加物名称,以及制造厂商国内负责厂商名称、电话号码地址等标示事项,并标示价格

但若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广告登载于学术性医疗刊物和供医事人员使用的说明资料上,除了「不得宣称或影射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等同或其营养优于母乳」外,刊载内容不受限《食安法》第22条所列应的标示事项及价格。且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得以样品、赠品为促销方式。

食药署再次呼吁,该办法将自发布后6个月 (103年9月24日) 开始施行,相关厂商务必依法办理,违者可依《食安法》第45条规定,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未来卫生机关也会强化稽查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广告促销行为。

资料来源: 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