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召女不想接奥客秒落跑 惨遭扯破内衣裤、捏抓胸部

男女示意图(图/达志影像美联社,下同)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应召小姐去年9月接到应召站电话,到指定旅馆房门准备进行交易时,赫然发现是先前服务过的黄姓男子,由于他已经连续2、3次动作都相当粗鲁,于是立刻转身要离开,不料竟遭他从后一把抓住强拉进房间,接着伸手抓胸部、强脱内衣内裤,还亲吻胸部。应召小姐连忙机会传讯友人「救救我」,友人立刻通报旅馆员工,救出受害女子

判决书提到,因应召小姐先前与黄男性交易时,曾有不愉快之经验,此次发现又是同一名奥客应召,于是立即转身离开,不料,因而激怒对方,被强行拉入房内双方爆发拉扯,她甚感惊恐,于是传送讯息「就救我、救命」向友人求救,过程中还被捏抓胸部,拉扯衣服、内衣、强脱内裤身体还有多处擦伤,害怕遭到进一步伤害,于是假装表示愿意发生性行为,还答应帮忙口交,但提出先洗澡之要求,又以要刷牙、洗澡、要抽烟为由借故拖延时间。

应召小姐的友人赶到旅馆柜台,向柜台主管表示朋友在里面被殴打,柜台人员拨电话到房内,黄男接电话先说「没有这个人」,随即挂掉电话,但柜台人员一打再打,最后赶紧报警。但黄男仍拒不开门,虽表示要再加买休息时间,柜台主管乃拒绝,并告知订房休息时间已结束后,会同警察持钥匙开启房门入内,救出衣衫不整的女子,全案因而曝光

法院审理期间,黄男矢口否认有强制性交未遂犯行,辩「我当天是有找性交易没错,我打开房门后,她有认出我,先前曾与性交易过,但她并没有转身就走,进房之后跟我收钱,我给8000元,她说要10000 元」、「过程差不多做了20、30分钟后就有人敲门,说是她的朋友,后来柜台打电话问我为什么不开门,还说要报警,我就请柜台报警,因为我担心有仙人跳的疑虑,警察来了以后我就开门」。

最后,台中地院法官认为有现场警员、旅馆人员、被害女子友人手机讯息等佐证,判黄男犯强制性交未遂罪,处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