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嘉惠540万户 四口之家可扣除额百万元 省4万多元

报税人潮。(图/记者谢婷婷摄)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今年初修正税制优化调整后的扣除额度,尤其是增加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到12万元,增幅达到380%,民众最有感。财政部今年2月确定税制优化措施,确定调整四大扣除额,包含标准扣除额、薪资特别扣除额、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以及学龄前幼儿特别扣除额,估计有540多万纳税户可以受惠。

北区国税局举例说明,如以五岁以下子女两人的四口之家为例,夫妻两人都是受薪阶级,可列报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那么免税额是8.8万元,有四个人就是35.2万元;标准特别扣除额24万元,薪资特别扣除额因为是双薪家庭,所以是变成40万元,幼而学前特别扣除额,有两个小孩的话,就是24万元,以此四口之间来计算,年所得在123万元以下,就不用缴交综所税。

与106年度相比,标准扣除额18万元、薪资特别扣除额为25.6万元、学龄前幼儿5万元,免税额为83.8万元,如果适用税率为12%,省税利益可以高达4万728元。除了四口之家之外,还有单身小资族收入在40.8万以下、顶客族在81.6万元以下、三口之家如果有5岁以下的儿童年收入在93.6万元者,都不需要缴交所得税

▲扣除额调整比较表。(制表/记者吴静君

由于物价上涨率未达3%门槛,明(108)年相关扣免额不调整,一般免税额每人8.8万元、年满70岁每人13.2万元、单身标准扣除额12万元(有配偶者24万元)、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20万元、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20万元、幼儿学前扣除额12万元。

108年课税级距也同样维持不变,全年综合所得净额在54万元以下者,税率5%;超过54万元至121万元者,税率为12%;超过121万元至242万元者,税率20%;超过242万元至453万元者,税率30%;453万元以上者,税率40%。

▲综合所得税计算方式。(制表/记者吴静君、资料来源/财政部)

▼108年免税额与扣除额。(图/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