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人不怕酒驾罚钱? 美国罚洗尸体

美国「罚洗尸体」,芬兰最多罚230万台币

东森新闻记者李佩莲郑仕欣台北报导

酒驾撞死人事件,在台湾层出不穷,根据警政署统计,每年至少夺走400条人命,其中肇事撞人经常都是开着百万名车有钱人,追根究柢,是因为酒驾罚款金额虽然不断提高、又把违规酒测值下修到0.25,但对有钱人来说,中央规定上限10万元的罚款,恐怕是九牛一毛,罚起来不痛不痒!

对照其他各国的例子,美国加州可罚酒驾累犯清洗尸体,而挪威还要求酒驾者,每年固定一个时间点就要重新入狱,时刻提醒他别再犯,至于芬兰则是赚得越多罚越重,曾经有位当地网路创业家,只因为开着拉风的跑车超速行驶,就吃上一张台币230万的罚单

法律事务所所长蔡茂松表示,「(在台湾)酒后驾车,但他有向检察官认罪,而且态度又良好,又表示悔意的话,有时候检察官会给予缓起诉处。」对照欧美部分国家讲究让有钱人受惩罚的痛苦程度,和穷人同样平等,台湾或许可以当作借镜,采取比例原则,以求达到最佳的吓阻效果

除此之外,对于外籍人士在台湾酒驾的处罚条例,也应该更加严格规定,除了林克颖事件之外,南韩籍交换学生张峻豪在99年情人节当天,酒驾撞上一对骑车夫妇先生当场死亡,太太身受重伤;二审判这名韩籍生1年4个月徒刑,日前他服完刑期不赔钱,竟然还呛说「台湾人有甚么了不起,法律也拿我没辙。」

对于南韩学生酒驾撞死人一案,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专员黄仁良回应,「韩国学生的态度消极,另外加上他出狱之后 行踪不定,现在也只能透过手机跟韩国学生连络,没有办法掌握到他确实的行踪。」先有林克颖,再有韩国交换生,台湾的法律对于外国人是不是太过宽容?才会让这些真正的受害者永远处于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