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巍 做破产法治路上的实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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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巍法官不仅是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更是“亲清法官”的表率。我很荣幸推荐俞巍法官参选“邹碧华式好法官、好干部”。
推荐人:刘正东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他的故事
法官于我是一个职业,是一份责任,也是一种志趣和热爱。
撰文 | 黄诗原
在上海法院商事审判领域,俞巍法官的名字并不陌生。
他是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多年来深耕在商事与破产审判领域,数十年如一日地打磨专业;他审理过大批疑难复杂案件,从审判一线到审判管理,而今,在上铁法院担任副院长的他,迎接事业新的挑战。
走近俞巍,你会发现他的故事可能更加真实、质朴而有力量。
“法官于我是一个职业,是一份责任,也是一种志趣和热爱。” 9月的一个上午,当俞巍谈起自己的故事,那些令人愉悦而充实的回忆成为这句话最好的注脚。
初任裁判者:重要的是法官这颗心
精品案子,只要你认真办案,随时会不断产生,重要的是法官这颗心。
俞巍沉浸在一堆厚重的案卷和专业书籍中,眉头久久不能舒展。
“第一次收到新类型案件,涉及很多国际规则的适用,中外三个国家的大企业大银行看着我们上海法院怎么判,对于我来说真是挺难的。”俞巍回忆道。
1995年,上海中级法院“撤一建二”,刚刚就任助理审判员的俞巍就收到一起涉案金额140万美元的国际托收纠纷案。
1993年,上海一家知名上市公司向美国一家公司销售一批鞋类商品,并委托华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随后,华侨银行指令花旗银行作为代收行。但是,因花旗银行工作失误,造成该公司重大损失。于是,该公司在1995、1996年相继将两家银行告上法庭。
鲜有先例可循,能看到的国际贸易法教科书对托收法律关系的认识与现实状况似乎并不吻合,何处寻找答案?当诸多争议焦点盘踞在俞巍的脑海,他深知案件的审理不仅要以让人信服的理由得出一个正确的结果,还要对前人滞后的研究进行又一次推进。
俞巍决定沉下心来,进一步研读《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322号出版物),对其发展和修订作了细致地探究,并结合自己对民法理论的学习,对该案的争议焦点进行了详尽地梳理、论证:“托收制度本身已发生了变化,这一变化也应促使法律界的认识发生相应的变化。”俞巍分析道。
每一个论点反复推敲,每一句说理仔细斟酌,那17000多字的判决书凝聚了俞巍多个日夜的研读和思考。最终,俞巍明确了“本案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符合复代理的法律特征”的结论,并最终判决原告胜诉。
此案从立案到判决经历了4年的时间,俞巍前后开庭5次、写了5万多字的各种报告,提出与当时国内学界主流观点不同的思考。这番思考,被他写进判决书和审委会报告中,判决生效后,他撰写了《对国际托收法律关系性质的新认识》一文,并在《人民法院报》刊发。
身处商事审判这片沃土,俞巍快速汲取营养。他从各种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中打磨自己的专业,为自己之后从事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我国证券市场处于起步初创阶段,《证券法》颁布实施不久,但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健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证券侵权事件频发,矛盾十分突出。上海第一批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诉讼随即到来。作为主审法官,俞巍对这类案件的“受理条件、诉讼性质、归责原则、举证责任、损失界定”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过认真的思考和探索实践,并深入参与了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工作。2009年,俞巍审理了巴菲特公司诉自来水投资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在尚未有可直接援用的法律依据时,他对该案争议焦点“国有企业股权未进场交易行为”的司法评价与此后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规定思路吻合……这些案件中,不乏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中国审判案件要览,获评上海法院精品案例、示范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
俞巍以这样一种踏实、稳健的步伐行进在商事审判领域,不断精进着专业,也打磨着一位法官的初心:“精品案子,只要你认真办案,随时会不断产生,重要的是法官这颗心。”
改革亲历者:用实干感触时代
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
喜欢办案,要办好案,俞巍饶有兴味地沉浸在商事审判的一线岗位上。2011年十一刚过,因工作安排,俞巍从上海二中院转岗到上海高院,成为民二庭副庭长,负责商事审判调研和破产审判工作。
破产领域可谓是民商事审判中的一大“异类”,有着许多与民商事制度不一样的规则。面临几近陌生的业务和担负条线指导的重任,俞巍将心态归零后,重新出发。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使市场准入更加放开,市场化、法治化的司法清算与保护机制也亟待健全。此时,“小众”的破产审判迎来广泛的瞩目。
改革的“冲锋号”吹响了,俞巍一头扎进破产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和完善破产体制机制的具体工作中。
根据院领导的部署,俞巍参与制定并推出加强上海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破九条”举措,主笔起草完善破产管理人工作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加快推进破产办理的“简化审”指引、有效对接执破衔接的“执转破”办法;与全市破产法官逐条探究分析“破产审判规范”的制定依据和可行性。各项方案从立项到落地,俞巍乐此不疲地投入其中。
时代在变化,机遇与挑战并存。
2018年的最后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迅速筹建全国首批破产法庭的重大任务,俞巍所在的高院商事审判庭身肩重任。
时间很紧,任务很重。相比起同期首创破产法庭的深圳、北京,上海面临着更多的困难:上至法庭设置、管辖方案的研究拟订、请示报告,下至具体事项的联络、对接,同时要配合做好人员调动、办公选址等工作,俞巍深感事无巨细,担子不轻。
在院领导带领下,俞巍和高院、三中院的伙伴们加班加点,几个文案同时开工,反复修改,岁末岁初就这样在紧张忙碌中度过。难以想象,从最高院下达任务到上海破产法庭挂牌成立,仅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
“上海破产法庭从启动到揭牌,时间虽紧,任务不轻,破产审判格局自有特色与创新。有领导的关心引领和各路英雄的鼎力相支,‘破事’责任在肩,‘破人’希望在前。”破产法庭成立当天,俞巍颇有感触地在朋友圈写下这段话。
带着多年审判一线的实战经验,俞巍总是抓住参加重要会议的机会,对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等话题建言献策。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2018至2019年,俞巍连续两次参加上海高院与世界银行评估专家团队磋商对话;2019年,他落实联系对接市司法局,推动组建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2020年,俞巍主持的上海法院首批“类案办案要件指南”之一《股权转让纠纷办案指南》终稿印发,力促商事审判适法统一……在高院的7年多时间,俞巍深入参与或执笔了大大小小30多件条线办案意见,有的篇幅多达几万字。
无论是涉及司法改革还是审判专业领域的大事小事,俞巍始终认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征途要通过一项一项细微的工作垒砌起来。他深信邹碧华院长曾引用邓小平同志的一句话: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
于是,他从一个个案件、一篇篇文章、一场场研讨中不断累积,用最具体的工作去亲历改革,感受时代的脉搏。
管理者的体悟:破“僵”而后新生
于“僵”处寻找突破,在“破”处找寻希望。
2019年7月,俞巍调任上铁法院,在这个跨区划特殊类型案件审判的前沿阵地担任副院长。
2020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原本的工作节奏,破产审判工作牵涉的人多事杂,作为全市破产案件集中管辖的两家法院之一,上铁法院如何平稳运转?一手抓抗疫,一手抓审判,尽可能使特殊时期的破产审判工作既安全又不断线,成了当务之急。春节过后上班伊始,身为分管领导的俞巍当机立断,指导破产庭紧急制定实施“疫情防控期间破产审判工作十条办法”。
“在特殊时期,基层法院制定操作规则就是要快,能想到的先做起来,关键是能及时针对现实困难解决问题。”来到上铁一年有余,俞巍有了一些新的体会。
在收案迅猛增长的第四季度,俞巍接到任务,本市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需加快进度,原计划三年内完成的处置任务,需要提前到当年完成,将有不少企业需年底前通过破产或强制清算进入司法程序。
“处僵”工作任务来得急,但是不能有丝毫懈怠。业内人士都知道,破产案件的情况复杂、办理周期长,常常是前期的梳理工作就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把这些长年累月关停的企业一个个拎起来,冒出很多问题。有些企业出资人身份模糊,手续不齐;有些企业自己也搞不清应当是强制清算,还是破产清算。申报材料怎么准备,程序怎么走,都要想办法与他们交代清楚,否则任务没法完成。”俞巍马上意识到了这些问题。
怎样才能在这么有限的时间里把“僵尸企业”遇到的问题快速理出头绪,怎么样才能加快有效对接的速度?
打破惯常做法,俞巍建议,面对面地沟通最有效!
俞巍与市相关部门迅速对接,请他们牵头把这些企业召集到一起,以工作推进会的方式开始第一轮面对面的沟通,极大提高了效率,成效显著。
随后,上铁法院制定更详细的时间节点,分批进入。针对比较普遍的问题集中讲解,再针对各家企业的特殊情况和新问题一对一沟通。
在一番紧锣密鼓地推进中,破产庭终于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破“僵”迅速,立“新”有力!
作为破产审判的重要工作,“僵尸企业”进入司法程序依法处置,对于规范市场秩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破产并不意味着判了‘死刑’,它对企业也是一种拯救和保护,通过重组与和解,陷入困境的企业也有可能获得重生。”当看到一家机电公司从清算转入重整,并获得债权人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俞巍甚是兴奋。
于“僵”处寻找突破,在“破”处找寻希望,这是俞巍作为一位管理者秉持的工作方法,也是一位破产法官的执着坚守。
“许多人喜欢戏称搞破产业务是‘破人’办‘破事’。作为‘破人’中的一员,我为能办好这件‘破事’出点力,真是与有荣焉。”俞巍笑道。
“克勤小物,不苟不懈,善作善成。”这是俞巍的心路历程,也是他稳步前行在破产法治路上的真实写照。
回想刚进入法院时候,当俞巍潜心扎进审判工作,他尚不知自己未来会走到哪里,但求“不空虚,没白来”。积淀多年后,俞巍以铺路石的心态奔赴在人民法院各项纷繁复杂的工作中,他愈发认同“小事精做,大事细做”的道理。
走过“法龄”30年,他所坚守的那股力量似乎一直都在。
“想全是问题,干才有出路。办案也好,改革也好,做任何事,只要去干,到最后总会踏出一条路。”俞巍说。
推荐人 刘正东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俞巍法官是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特别是在破产审判领域,他不仅主持起草了多份指引性、指导性文件,而且带领法官完成了在一年内审理150余家国企僵尸案件的重大任务。他还梳理了三年来上海管理人在上铁法院的履职情况,形成了履职通报。为我们市管协加强行业自律指明了方向。
俞巍法官也是“亲清法官”的表率,在工作中对我们管理人态度亲和,在工作之余与我们管理人关系清楚。我很荣幸推荐俞巍法官参选“邹碧华式好法官、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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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责任编辑:邱悦、张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