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写信要烧地检署对法官泼尿 受刑人罪加一等

受刑人为求「放风」竟恐吓高院法官,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叶姓男子不满声请再审遭台湾高等法院驳回,2018年他在岩湾技训所写信寄给高院法官,称要放火烧台北地检署,也要对女书记官及高院法官「泼尿」,经高院函送检方侦办后,台北地方法院依职务强制罪一审判刑7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恐吓罪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确定。

叶因不满北检侦办起诉他犯恐吓罪、台北地院判他有罪入监服刑,及高院驳回其声请再审之抗告、再抗告,2018年11月20日他在法务部矫正署岩湾技训所写下「要对北检人员泼滚烫的沙拉油,要拿瓦斯桶到北检引爆,要到北检2办楼下放火烧2办」

叶还写,「这2天也想拿尿液往女书记官泼下去也造成他们恐惧」,「再审的高院审判长我也会对你泼」,邮寄至高等法院承办受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