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经装落红!14岁逃家少女与干哥狠噱嫖客3万:当生活费
新北市一名陈姓男子收留14岁逃家少女,并且介绍嫖客给对方;少女为生活费下海,也称陈男为干哥。陈男为了赚钱,以女方月经骗嫖客是处女,得手3万元,之后又多次媒介性交易。新北地院以违反《儿少条例》等罪判5年刑期,并追缴不法所得。
判决指出,陈男2013年12月收留与家人吵架的少女,将三重溪尾街承租的一间房转给女方。两人熟识后,少女得知陈男是鸡头,要求介绍客人,并称呼对方为干哥,以每次3000元的金额,自己分得1800元。
陈男见有利可图,提议趁着月经来装作处女,骗取嫖客3万元,再从中抽取11200元。对此,法官认为,他的行为对少女身心造成难以回复的伤害,罪刑合并为5年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