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人夫开房泡汤 曾格尔判赔30万

「登山女神」曾格尔。(本报资料照片)

「登山女神」曾格尔去年遭商场女强人岳启儒提告,指她与岳的丈夫陈坤保开房间泡汤搞不伦,求偿200万元。士林地院审理后,认定两人确有不当交往,已侵害岳配偶权,判曾需赔偿30万元,可上诉。

陈坤保热爱运动,很崇拜运动员,曾女知道陈有丰富的人脉,2021年11月曾到陈家拜访,还希望岳启儒担任她的经纪人,带她参与时尚活动,但岳去年10月具状提告,指曾女后来便以募款170万元赞助登山为由,与丈夫相约见面。

去年8月陈、曾前往三二行馆泡汤,两人过夜同宿一房,岳从丈夫的手机、平板电脑中,发现两人互传逾越募款的亲密简讯。

两人对话包括曾叫陈「亲爱的」,并对陈诉苦「不然你养我,我跟你去」,陈则传给曾「昨晚没防护,记得买药吃喔。」曾女则回传「要删这个讯息喔!」,岳将相关事证截图,提告曾侵害配偶权。案情引发轩然大波,曾的父亲还曾跳出来帮女儿喊冤,反指陈、岳两夫妻是设局仙人跳,双方各说各话。

士院开庭时,曾女否认与陈发生性关系,陈、曾都表示「吃药」吃的是胃溃疡药;陈另证称当天住宿只是聊聊天、摸摸曾的肩膀、腰部跟胸部,双方都有围毛巾,但也坦承自己一时意乱情迷犯错。

士院审酌,曾格尔与人夫过夜且有不当接触,判曾赔偿岳30万元,可上诉;岳启儒也针对曾氏父女的「仙人跳」说词,在今年4月间提出妨害名誉、伪造文书等告诉,目前全案由台北地检署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