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組織法三讀通過 體育署期盼今年掛牌運作

立法院副院长江启臣下午主持立法院院会,三读后敲槌宣布通过「行政院组织法第3条修正案」,增设运动部,随后并三读通过运动部组织法,明定运动部掌理「国家运动政策与法规之研拟、规划、推动、管理及监督」等十大事项。记者余承翰/摄影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成立「运动部」有关的7案组织法案,成立「运动部」获立法院朝野支持,教育部体育署署长郑世忠前往立法院议场感谢立委们在本会期推动组织法三读通过,期盼能于今年挂牌运作,让台湾运动发展走向下一个崭新的阶段。

113年9月起,行政院副院长郑丽君以「体育暨运动发展部咨询小组」召集人身分主持4次会议,凝聚各界共识,顺利在立法院第11届第2会期提出组织法草案,行政院规划「运动部」组织架构设「1部1署3中心」推动全国运动业务,打造一个运动平权、社会包容及永续发展的国家,并强化台湾的国际参与及影响力。

「运动部」专责综理全国运动政策,下设专责次级机关「全民运动署」,另增设「国家运动产业发展中心」,强化全民运动及运动产业事项之执行,并透过现有「国家运动训练中心」与「国家运动科学中心」,共同合作执行竞技运动人才培育及运动科学研究及应用。

体育署表示,我国竞技运动成绩在稳定中成长,也因此,全民运动及观赛风气逐渐提升,展望国家未来的运动政策,除了让世界持续看见台湾在运动场上发光发热,也要给予国人全新的运动参与,强化重视全民运动的投入。

体育署指出,「运动部」的成立,除了让政府成为竞技运动的坚实后盾,结合「国家运动训练中心」及「国家运动科学中心」,尽可能提供最完善的行政后勤支援,努力为选手打造最好的竞争条件,期许选手能发挥最大的竞争实力,为台湾争取荣耀。也特别设立全民运动署将运动推展进入社区,提升国人规律运动习惯,使运动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借此能够诞生更多的优秀运动选手,提升国际竞争实力,培育更多台湾之光。

此外,运动产业产值可期,特设立国家运动产业发展中心,承「运动部」政策,推动扩大运动参与人口、社区运动产业化、运动场馆普及化、赛事产业化、壮大运动产业生态系、促进产业投融资及企业赞助、培育运动产业各领域专业人才、举办台湾品牌国际赛事等重点工作,带动运动相关产业健全发展。

体育署表示,立法院三读通过「运动部」之相关组织法案,成立「运动部」的法源依据,对于社会各界及立法院期许未来「运动部」关注议题,尚须进一步研拟业务规划或政策方案,亦并挂牌成立事宜,如研拟处务规程、编制表,规划运动部、全民运动署、运动产业发展中心揭牌,及业务移转等办理筹设作业,期「运动部」能于114年顺利揭牌运作,让台湾运动发展走向下一个崭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