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赛事如何引资创造双赢 企业冠名不失良方

新北万金石马拉松赛事即属成功引资企业赞助的国际认证马拉松赛事。新北市政府提供

东京奥运结束,台湾队选手表现惊艳,并取得相当好的成绩,回到国内,如何在完善各项制度,创造更好的运动员赛事环境与奖励制度再度引发讨论。其中,针对国内运动赛事冠名问题,国立体育大学竞技与教练科学研究所副教授郑世忠指出,政府部门招商引资,以运动赛事寻求企业冠名,才是创造产官学三赢的良方。

新北万金石马拉松赛事即属成功引资企业赞助的国际认证马拉松赛事。新北市政府提供

郑世忠指出,运动赛事冠名通常指企业或公司向体育主管部门提供资金、物品、专业等等,以取得运动赛事命名作为合作行为,是一种双方或三方共生的机制。在我国办理大型赛事,通常由中央政府部门或县市政府出资指导,单项协会或县市体育会单项委员会承办,例如:台北马拉松、高雄富邦马拉松、南投日月潭泳渡等等。因为国内运动观赏人口较少,赛事曝光度低,难以吸引赞助商投入,承办单位往往仰赖政府部门的经费补助。

不过,郑世忠也指出,但近年来已陆续有特殊赛事,能与赞助商站在共同利益基础上,愿意投入资金或专业(know how)结合赛事创造品牌曝光,例如:宏碁亚太区Predator League电竞总决赛、华硕玩家共和国、岱宇台中国际马拉松。这样的运动产业多方结合,其实正是国际体坛趋势,借由产官学的合作,更能弹性与精致化的推动该运动单项发展、吸引专业人士加入、创造更好的运动员赛事环境与奖励制度。

郑世忠表示,我国公务体系是文官制度,透过高普考聘用专职人员,不可能吸引各种体育发展所需专业人士,若可以让政府部门结合社会资源举办赛事时,代表这赛事已能吸引足够观看族群,赞助商已能认同品牌价值进而愿意投入赞助,赛事承办单位能营运创造更优质的赛事环境,这应该是要被给予掌声的。

因此,郑世忠认为,政府部门招商引资,以运动赛事寻求企业冠名,创造产官学三赢。负责监督的民意代表,更应该给予政府主管部门些许弹性与鼓励,期许在有计划的短中长期执行后,迎来健康的运动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