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台商执行关系交易 可适用24号公告
两岸台商针对关系企业间交易,若达到一定金额以上,或者为了减少中国大陆税局的逐年稽征的困境,或可考量与税局以单边预约安排达到税务的稳定性。
惟观察中国大陆国家税务总局自2021年9月1日公告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单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24号公告」)之申请适用状况,简化了申请流程以及明确受理和协商期限,但在申请文件之准备上仍与一般申请单边预约定价之要求一致,并未因此减少申请人的资料准备负担,因此多数中国大陆台商多采取观望态度。
林淑怡指出,原按照法令规定,需符合交易金额、提交资料等两大条件才会考虑启动24号公告的简易申请程序。
交易金额条件为企业前三个年度每年关联交易金额达人民币4,000万以上。
至于提交资料条件有三种,须符合任一种,包括已向税局提供拟提交申请年度前三个年度规定的同期资料;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所属年度前十个年度内曾执行预约定价安排,且执行结果符合安排要求的;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所属年度前十个年度内,曾受到税务机关特别纳税调查调整且结案的
林淑怡表示,近期发现部分中国大陆税务机关在税务查核期间,会先行检视企业是否符合申请24号公告条件,即使企业在未符合上述的条件下,仍被关注并主动征询企业申请简易单边预约定价安排之意愿。
对于台商而言,确实存在左右为难的困境。经进一步了解中国大陆税局积极要求企业能够申请24号文的预约定价安排,主要在于税收机关的监管态度,其将维持跨境利润水准监控原则,导致部分中国大陆税务机关透过要求企业申请简易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的模式,进而可取得企业更加详细的资料,进一步达到税收监管的目标。
林淑怡建议,台商企业可以从时间点、查核目标、税务稳定性等三个角度进行初步判断。
时间点而言,可评估申请时之集团利润状况,若在集团营运大好的情况下,势必被要求的较高的利润水准。另查核目标则看中国大陆税务机关是否已经着手进行相关税务查核。
此外也要评估未来企业税务稳定性,申请适用24号公告后,是否可以有效降低被特别纳税调查风险,为了未来数年度的税务稳定性及减少面对税局的稽征压力与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