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损减免 财政部提三步骤

财政部提供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113年4月3日发生地震,若民众发生财产损坏,请留意灾害损失税捐减免三步骤,以维护自身权益。

个人或营利事业之财产因灾害而遭受损坏、变质、毁灭或废弃者,可以申报减免税捐,请记得灾损减免三步骤,「拍照存证」、「检附文件」及「申请减免」,并于灾害发生后30日内,报请辖区税捐稽征机关办理相关事宜。

该局进一步说明,税捐稽征机关将秉持从宽、从速原则,主动协助及辅导受灾纳税义务人申报(请)各项税捐减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