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4男轮流性侵!她再被1男掳走「大玩车震」 检警调查真相惊呆了

▲一名女子指控被4名男子性侵。(图/免费图库Unsplash,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女子指控,李姓友人与另外3名男子载她至旅馆轮流性侵,其中1男事后又出现在她家附近,将她强掳至汽车内性侵一次,因此控告李男强制性交,以及要求调查其他友人的身分,然而检警调查后发现李男有不在场证明,而且旅馆监视器也未拍下4男1女进出的录影画面,完全找不到证据,因此不起诉李男。

根据《苹果日报》报导,这名女子表示,李男于7月23日下午2点许与一名绰号猴子」的男子及2名陌生男子,4男开车载她至万华区旅社轮流性侵她;事隔3天后,「猴子」又开车至她家附近等她出门,将她强掳至汽车内大玩车震,又性侵一次,她当时想办法报案,但被对方发现后只能挂掉,赶快控告李男一行人。

李男面对指控,感觉到莫名其妙,一头雾水。他说,7月23日当天,他因为身体不舒服的关系,请一名女性友人载他至林口,有人证可以证实他不在万华区,也不可能同时开「分身」;此外,他也没有绰号「猴子」的朋友,也不知道为什么女子要控告他。

检方传唤李男的女性友人出庭作证,她证称,李男确实在7月23日下午2时许打电话告诉她身体不舒服,于是她载李男去林口,接着还载他去公车,期间她担心李男搭错公车,下午2时40分许还打电话询问是否搭对车了,李男回到家后也有打电话报平安

另外,检方传唤万华区某旅社的工作人员出庭,也没有印象4男曾同时要开一间房间休息,调阅旅社监视器画面也没有看到4男1女到达旅社的画面;女子住家附近的路口相关的监视画面也没有她所指控的性侵车辆,完全没有事证可以证明轮流性侵事宜,更查不出「猴子」是谁,故整起案件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