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料用公费出差 高虹安称皆依规定「反控周刊违反个资法」

高虹安表示,既然是依公司要求派驻,当然是带职前往,往返交通费也依会内规定由公司支付。。(叶家玮摄)

民众党新竹市长参选人高虹安近日遭爆博士论文涉嫌抄袭、侵权,今天(27日)镜周刊加码爆料,高虹安驻美研修547天均用公费支出、以研究计划经费核销。对此,高虹安回应,「是资策会慰留,改为带职派驻美国,期间皆依公司规定,完全对得起资策会给出的每一分薪水。」并反控镜周刊有违反个资法的疑虑。

高虹安表示,自2008年便进入资策会,担任副工程师。2012年,因为欲赴美攻读博士,研习智慧制造系统技术,因此向主管递出辞呈。但没想到主管极力慰留。主管表示这类前瞻技术正是台湾产业数位转型所需,希望改为带职派驻美国,并辅导台湾产业导入引进该项前瞻技术。既然是依公司要求派驻,当然是带职前往,往返交通费也依会内规定由公司支付。

高虹安说,派驻期间返台时,也会受邀参与政府产业转型计划咨询会议等。不论高虹安身在何地,完全对得起资策会给出的每一分薪水。

高虹安引述律师柯志谆发言表示,个人资料保护法所保护个人资料的范围,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护照号码、特征、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病历、医疗、基因、性生活、健康检查、犯罪前科、联络方式、财务情况、社会活动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识别该个人之资料。今早镜周刊报导中有关高虹安在资策会任职出差天数及细项,可归属「社会活动」,得以直接、间接识别个人的资料,未经本人同意,资料所有者不可以随便使用,已有违反个资法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