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基法还称「公司有公司规定」 他爆卦艺术公司

当事人指出XX艺术要求新人签已经违法规章。(图/翻摄自PTT,下同)

记者林彦臣/采访报导

劳工对于自身的权益日益重视。一位乡民八卦版上爆料,与「XX艺术公司」面试时约定月薪3万元,但是公司居然用一天1000元的日薪X打卡天数13天的方式给薪,雇主应提拨6%的劳退金也从员工薪水里扣,完全是违法行为,想不到公司会计回应「劳基法是劳基法,公司有公司的规定」。(本文已获当事人授权使用)

当事人接受ETtoday访问时指出,文中的「XX艺术公司」,旗下还有文化(准备进军上海,跟伊林合作)、室内乐团、合唱团...老板还担任宗教团体观音线」的重要干部

当事人表示,资方当初以自定的「人事管理规章」来解释为何会领日薪。但是他强调「当初完全没给我看过这份违法的规章」,他向劳动局申请调解后,判定资方违法。不料资方还将这份「已经被调解官说是违法的人事规章」,拿给新人签,还威胁不签就离职。

当事人呼吁,XX艺术喜欢录用大学毕业生,这些刚出社会新鲜人根本不懂得法律,也不晓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会上PTT爆卦,也是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

▼当事人指出XX艺术要求新人签已经违法的规章。(图/翻摄自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