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股》月底股临会延期,台纸经营权之争添变数

宋正一对此强调,监察人陈如舜早已解任,3月13日不应违法召开股临会,因此即使当日他遭解任,仍会如期于4月21日合法召开股临会。董事长简鸿文则表示,此为宋正一自行评估决定,他仍将按照原先规画及承诺于3月底召开董事会,通过2016年财报等案后请辞。

以和旺投资法人代表担任台纸监察人的宋正一表示,原订3月31日召开的股临会将讨论提前全面改选公司董事,之所以昨日登报宣布暂停召开、并延期至4月21日重新召集,是由于有股东反应2场股临会的停止过户期间重叠过高,影响股东权益行使。

此外,由股东戴颂伟、戴颂琪提名的明志玻璃、新诚资产管理2位董事候选人,皆未出具公司法第30条所列事由声明书,可能有当然解任之虞。考量目前台纸现况,为维护股东和谐、避免纷争,故决议采延期重新召开股临会方式,受理股东重新提名。

台纸公司派昨(6)日晚间发布重讯表示,已于傍晚收到宋正一寄发的正式文件。发言人尤其伟表示,提名的2位董事候选人早已根据公司法27条第2项规定出具相关声明书,认为宋正一以上述理由延期举行股临会,只是想拖延时间的理由及借口。

尤其伟认为,继续拖延只会对交易市场秩序、股东权益、员工安定及上下游合作伙伴造成更多负面影响,若3月13日股临会召开完成,便能提前结束所有纷扰,4月的股临会就没有召开的必要,希望能尽速解决纷争,让公司回归营运常轨。

不过,宋正一对此认为,台纸另一监察人陈如舜早已依法于2月初解任,3月13日根本不应再违法召开股东会。他强调,自己身为和旺投资法人代表,符合有权召集股东会身分,即便3月13日股临会遭解任监察人职务,他4月21日仍会合法如期召开股临会。

和旺投资向来被视为董事长简鸿文派。不过,简鸿文对此表示,此次延期重新召集股临会是宋正一自行评估决定,不影响他原先承诺的规画进度。对于总经理余美玲派呼吁10日召开董事会,简鸿文则认为时间过于紧迫,且涉及公司经营及股东权益,故不适合仓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