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首腦卸了電子腳環後疑棄保潛逃 法界人士:防逃機制形同虛設

诈骗集团的水房朱姓首脑,疫情期间将1亿多元的诈骗所得转至海外,去年遭基隆地检署起诉,基隆地院审理中,裁定100万交保并施以电子脚环监控。不过,朱疑弃保潜逃,基隆地院上周五对朱发布通缉,时效20年。有法界人士指出,施以被告电子脚环是监控被告行踪的羁押替代处分,法院自创9个月的防逃期限,使防逃机制形同虚设。

检方查出,2021年疫情期间,33岁的朱男与境外机房成员合作,趁着疫情之际以投资诈骗行骗。朱负责出资在台成立水房处理诈款金流,利用掌控的81个人头帐户,每个帐户再绑定数个或数十个网银帐户,层转1亿1687万的犯罪所得,全案约有241人被害,检方去年9月依涉嫌诈欺等罪起诉朱等21人。

朱男交保后戴上电子脚环监控,但满8个多月后向法官表明不会逃亡,请求解除脚环,法官认为,朱先前都准时出庭,便同意解除电子脚环,没想到一解除就失踪,弃保潜逃原因仍待厘清。

基隆地院上周表示,全案目前仍在审理,朱因未依规定报到,拘提未到案,本月15日依诈欺罪发布通缉,没收保证金100万元。

法界人士指出,「刑事被告科技设备监控执行办法」并无规范施以被告电子脚环科技设备监控的期限,电子脚环属于替代羁押处分,目的是当被告自由在外移动时,司法机关仍可监控其行踪。

法界人士认为,法院应该命被告持续配戴电子脚环,直到审结后再卸除。然而,基隆地院创设仅限9个月的防逃期限,若此例一开,几乎等于所有案件都不用防逃,尤其,搭配国内多审级且缓慢的审判程序和妥速审判法,台湾将成为诈骗集团的天堂。

示意图。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