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良经历二二八——张学良眼中的陈仪(四)

八二三炮战时任国防部长俞大维(左四)巡视前线。(本报系资料照片)

白崇禧飞返南京,呈送蒋改进台湾省政意见,大致内容为,行政方面,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可即改组为省政府;各县市长民选于暴徒尚未肃清、地方秩序未完全恢复前,可暂缓议。由此可知,白崇禧考察台湾后,了解起乱之因在于陈仪在政治上放得太松,故不宜再蹈覆辙,实行直选。

白崇禧报蒋:「至警备总司令人选,职意仍以闽籍人士充任,较易融洽。查本部史料局中将局长吴石,籍隶闽侯,学资俱深,以之充任警备司令一职,确为适当人选。伏祈裁夺为祷」。

外省民众恐惧惊疑

当时,最惨的是被殴打残杀的外省公教人员,他们在事后纷纷打算携眷离开台湾,白崇禧于3月20日在长官公署大礼堂(今行政院)召集公务员讲话:「余今仍盼诸君继续留台工作,勿稍灰心。须知中国不能离开台湾,台湾亦不能离开中国,诸君留台服务,实与前往内地服务无异。且台湾乃新收复之领土,即就教育而言,吾人之工作必须5年至10年始可完成。日前侮辱诸君以及伤害诸君者,仅为极少数之不良分子,极大多数之台胞仍极爱国,且愿与诸君精诚合作。二二八事件,纯系意外之偶然事件,余信今后决不致再有此事,余并保证今后中央亦绝不容许再有此事」。

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参谋长柯远芬就说,暴徒包围警察局、宪兵团,要求就地枪决前晚查私烟,击杀暴徒的缉私员傅学通,警总军法处本已被迫同意,但陈长官却正色曰:「此事完全为一法律事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我绝不能接受暴徒要求。『人可废,法不能废』」。

蒋介石事后反省,日记载:「新复之地与边省,全靠兵力维持,善后方策尚未决定,现时唯有怀柔以稳。此种台民初附,久受日寇奴化,遗忘祖国,故皆畏威而不怀德也」。

二二八事件后,陈仪从台湾回到上海本不想再为官,1948年6月中旬,蒋介石忽叫陈仪到南京面谈。陈早上到南京,蒋就请吃午饭。那时解放战争节节胜利,东北已将解放,蒋眼看平津保不住了,便想在长江一线负隅顽抗。他认为湖南和浙江战略位置重要,前者北通武汉,后者北邻南京、上海。两者都要由军界中资格老的去看家,于是拟让程潜回湖南,陈仪回浙江。

蒋在午饭桌上对陈仪谈此问题,宋美龄也在一旁帮腔,怂恿陈仪说:「全靠老朋友助一臂之力,共渡难关」。陈仪辞让说:「在台湾搞得不好,累了中央增加忧虑。现在正闭门思过,何能再负责任」?蒋说:「不要提台湾的事了。我如不把驻台的部队调走,何致发生暴动?这责任不能推到你一人身上。目前的问题比台湾更重要,更危紧了,不得不借重你。希望你从公谊私交两方面想一想,慨然答应下来!」陈仪不再推辞,这就种下了半年后他离蒋遭难的悲剧。

柯远芬:「卸任『台湾行政长官』后闲居上海,蒋公召见他3次,要他复出,他都坚持不肯,最后在何应钦将军大力推荐和蒋公力邀下,遂就任浙江省主席。至于后来请其外甥丁名楠带信给汤恩伯,其意旨是要汤放弃抵抗,认为抵抗没有用了,并不是要投共,是要保护上海老百姓,免得人民因战乱而痛苦。」

「陈仪被押抵台湾后,时任行政院政务委员的俞大维及参谋次长林蔚,以陈仪故交、旧属的关系曾分别探望过他。林蔚劝陈向蒋介石认错,并表示如能写一悔过书,则蒋即允恢复他的自由,在台湾居住。但为陈仪所拒。陈说:『我有何错?我无错可认,他不高兴,可以杀我。我年已过半百,死得了,悔过书我不能写。』」

汤恩伯曾上书蒋介石请求宽处陈仪:「前浙江省主席陈仪思想错误一案,职为党国前途与当时责任,已申大义于先,惟职与其有师生之谊,揆诸我国传统道德,应尽私情于后,伏恳钧座念其七十暮年,曲予矜全,从轻处分,以终残生,于国家法纪无亏,在职得公私两全。」

谁能把历史给抹掉

陈仪提拔的俞大维也向蒋介石说:「希望比照张学良,只关不杀。」谷正纲说:「总裁要借陈仪的头镇压人心。」

1950年3月1日蒋介石在台湾复职,5月23日记载:「陈仪交军法审判。」6月14日记:「指示经儿应注重之业务。……批准陈仪死刑……」

6月18日清晨,陈仪在台北碧潭就义,死前凛然说:「我人死精神不死,我的血是替京沪杭一千八百万军民同胞流的。」

6月19日蒋日记:「据报,其态度倔强,可谓至死不悟。乃知共匪宣传之深入,甚至此种万恶官僚之脑筋,亦为其所迷妄而改变,不知其有国家民族,而反以迎合青年为其变节来由矣。宣传之重要有如此也。」

陈仪离台前做诗:「事业平生悲剧多,循环历史究如何;痴心爱国浑忘老,爱到痴心即是魔。」这可谓他一生的写照。

张学良:「那二二八事变,陈公洽这个人并不坏。这是一个真历史的事情,真的事情,你也抹不掉,将来你还能抹掉吗?谁能把历史抹掉?!」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