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家人是誰的責任? 如何透過法律防止長照悲歌發生

长照悲剧频传,已成社会新常态。个人、家庭、社会、政府该做些什么,让照顾不再是一种束缚?几个你该认识的法律,让不得不面对的照顾日常,不必然走向悲戚的结局。

「生活过得这么苦,就全部一起走!」本来讲好在房间烤肉,吴志明(化名)突然吐出这句话,咬牙切齿中带着欲哭的哽咽,随即在炉子里添加更多木炭。太太晓玲和孩子被浓烟呛到睁不开眼睛,烟雾中看见志明拿起铁锤和钢钉,要把卧室的门钉起来,「他要烧炭自杀!」晓玲一惊,抱起三岁女儿、拉着六岁儿子夺门而出。

不久里长来了、警察来了,悲剧顿时成了闹剧,一家四口没有人伤亡,志明却以「家暴杀人未遂」被起诉,地方法院判决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事发三年前,志明发现母亲失智了,接连外出时迷路,还好记得自己的名字,被警察送回来。后来迷路情况严重,他为妈妈申请了方便走失时协寻的手链。

妈妈本来就没有安全感、易怒善疑,什么人什么事都可以骂,一骂持续两、三个小时。志明是家中老幺,从小怕妈妈,「和妈妈住精神压力很大,」他的卧室在一楼,每次听到住二楼的妈妈下楼的脚步声就紧张,静静在卧室里不敢出声,一直待到确定妈妈出门了,才敢出房门。

后来妈妈失智情况严重,在家煮东西会忘了关瓦斯、帮她准备三餐她就生疑:「对我这么好有什么目的?」「是不是在面里下毒?」让志明每天都处于精神紧绷状态。这几年间,他有好几度想要逃离,却被亲情伦理绑架,无处可逃。

第一次他对大哥说,跟妈妈住压力大,他想搬出去住。大哥的房子与他紧邻,听了他的话很生气:「要搬大家一起搬!」志明自此不敢再提。

然而照顾上的困难与压力让志明再度鼓起勇气,跟兄姐提议送妈妈去养护中心,费用由爸爸过世后留下的存款支付,子女们不用额外出钱。但姐姐们不同意,认为志明又不是照顾不来,老人家要留在身边照顾才不会被认为不孝。他又再度收下照顾妈妈的担子。

长照悲歌并非一开始就注定是悲剧,很多时间点若有不同的抉择,都会改写故事、阻止悲剧。 图/pixabay

姐姐没有嫁,照顾她是你们的责任

事发那年,三姐罹癌,没有固定工作又重病,大姐二姐对著志明和大哥说:「她没有嫁,是我们林家的人,你们要负起照顾的责任。」于是罹癌的三姐也搬来与志明同住,方便照顾。三姐个性和妈妈像,住进来后天天吵架,甚至大打出手。

失智且有慢性病的妈妈、癌末合并多重并发症要化疗的三姐,加上两个孩子年幼,四人频繁往返医院,志明的日常就是接送家人去医院看病,原本的工作几乎停摆。

不只赔上工作,照顾过程还要顾及被照顾者的心情,让志明身心俱疲,去精神科看诊被诊断为轻度忧郁症。在烧炭自烧之前,志明一度因为情绪难以负荷,拿着木棍把自己的车子敲烂:「整天就是去医院,没有车子就不用去了!」也曾在酒里放大量安眠药希望自己一觉不醒。

但这些都没有让他从压力中遁逃,又回到现实里载浮载沉,一团乱的生活让他决定走上携妻儿自杀一途。

事发后,得知自己被判刑,志明心中竟然升起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去坐牢就没有人对我说『你事情都不管!』,我会比较轻松。」

这个故事和多数跃上社会新闻版面的长照悲歌类似:看不到终点、沈重的照顾责任,导致照顾者身心俱疲,走上绝路。但是故事的结局却和多数让人怅然的社会新闻不同。

志明透过法律扶助基金会的帮忙,此案从地方法院一路上诉到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再发回高等法院,最后改判「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有期徒刑四个月。后来志明服刑三个月,加上易科罚金3万元。

不久后,妈妈因为失智严重,常常跌倒跑医院,大小便也无法自理,生活完全失控,在志明兄姐的同意下住进安养院;三姐几年后也过世了。

看不到终点、沈重的照顾责任,导致照顾者身心俱疲,走上绝路。 图/pixabay

目前的志明身体状况还可以,有工作、有稳定收入、不需要再看忧郁症门诊,但是说起7年前烧炭事件始末、说起和妈妈、姐姐相处的细节,已经五十几岁的人仍哭得像个受尽委屈的小男孩。

「我希望我可以狠心一点。」志明擦擦眼泪说,如果时间可以倒转,他会现实一点、聪明一点,不要把妈妈、三姐或其他家人的需求都摆在前面,让自己那么疲惫,「我年纪愈来愈大,一辈子没有多久了。」人生下半场,他在学习把自己的需求往前摆,看重自己。

长照悲歌并非一开始就注定是悲剧,像志明这样照顾家人的历程里,很多时间点若有不同的抉择,都会改写故事、阻止悲剧。

律师见解

法律扶助基金会专职律师周信宏口述、林心宇采访整理

我们陪伴志明两年多,从地检署到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最后到高等法院终结。

一开始志明是以「杀人未遂罪」被判有期徒刑,但我了解事件经过后,发现他有自杀念头却无意「杀人」,包括烧炭时,太太要带小孩出去他也没有阻止。一审上诉时,法官接受不应以杀人未遂定罪,改判恐吓危害公安及妨碍自由。对于这个判决,我认为那一、二个小时之间发生的事,不应一罪两罚,再上诉,最后改判「恐吓危害公安罪」。

杀人未遂罪与恐吓危害公安罪一线之隔,但一为法定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一为可判罚金之轻罪。我引用了过去的司法判决,加上志明的太太和二个年幼小孩的求情,得到易科罚金的机会。

与其说是透过法律救了志明,不如说是亲情促成了改变。协助志明的过程里,我们请他来法扶办公室谈这个案子十几次,有时他单独来、有时他跟太太一起、有几次连小孩也来。那时孩子小,两个学龄前的幼儿,在办公室嘻嘻哈哈跑来跑去,其实是会干扰我们谈话的,但我看他们亲子间的互动,孩子会时不时来紧紧抱着爸爸,你觉得他们是离不开父亲的,我家也有过小小孩,知道那种感情,我想,有没有方法可以帮忙他们?我很感谢法官最后轻判,法律不外乎人情。

虽然志明要照顾失智母亲和癌末姐姐,身心压力极大,有忧郁症倾向,仍应寻求压力宣泄及释放管道。自残行为本来就不值得鼓励,更不应将子女视为自己的财产,而有替他们决定命运的想法。

法扶协助过不少因为长期照顾而发生家庭悲剧的案件,关于家庭内的照顾,法律诉讼能解决的有限,通常到法律诉讼已经是末端了。 图/pixabay

回到更前端,做好家庭照顾协议

法扶协助过不少因为长期照顾而发生家庭悲剧的案件,关于家庭内的照顾,法律诉讼能解决的有限,通常到法律诉讼已经是末端了。我这几年工作观察,目前台湾最需要的是家庭内的关于照顾方式、分工的协议,但这并非法律诉讼可以解决。

因此法扶和家庭照顾者关怀总会(以下称「家总」)在2019年一起倡议推动「家庭照顾协议」,我觉得这是值得努力的方向。家总甚至发展了一个线上系统,可以协助每个家庭盘点家庭内、外的长照资源,产出个别化的「家庭照顾协议议程」。

这些身心俱疲的照顾者若能在初期就提出家庭照顾的协议需求,不论是在自己家召开,或是借助第三方(例如区公所调解委员会,或是家总),悲剧或许不会发生。前提是所有的义务人,无论是照顾者或是被照顾者愿意坐下来谈,每个人愿意说出自己的困难和需求,通常三分之一以上的案子会获得解决。

谈完照顾分工后,写下明确、可行、具体的文字后,若经乡镇市区调解成立,案件再送法院核定后,就与法院确定判决有相同效力。

《让我们安心变老-写给熟龄世代的生活法律指南》 图/法律扶助基金会 提供

本文摘自《让我们安心变老-写给熟龄世代的生活法律指南》,法律扶助基金会 2020/11/16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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