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路三不管 桃拟自治条例解套

随着都市发展,许多农田水路已无灌溉功能,却成三不管地带,水务局将订定「桃园市其他排水自治条例」,并和水利署协调,盘点移拨相关用地,以为困境解套。(水务局提供/蔡依珍桃园传真)

随着都市发展,许多农田水路已无灌溉功能,却成三不管地带,常有崩塌、疏濬不利致淹水等问题,但涉及土地需有偿取得等问题,市府无从修缮。桃园市水务局将订定「桃园市其他排水自治条例」,并和水利署协调盘点移拨相关用地,为困境解套。

议员谢美英说,桃园都会区农田逐渐消失,原有灌溉排水圳路仍存在,并当都市排水之用,但长期以来因管理权责不明,不少农田水路年久失修,崩塌破损,一下雨就积淹水,呼吁水务局跟农田水利署针对圳路维管研拟出办法,不要互踢皮球。

水务局指出,农田水利设施废止,依规定要由农田水利署辖下管理处主动提出废止清单,与市府相关单位协商办理废除及移交作业,但实务上常见农田水利署辖下各管理处,在未办理相关水路交接事宜前,就迳自认定无灌溉需求的水路已非属其所辖,导致农水路无人管理。

水务局表示,过去曾针对农水路维护管理权责分工,和水利署、2管理处3度开会,坦言针对维护管理权责讨论时多涉及土地需有偿取得等问题,已与农田水利署协调盘点,将农田水利设施、灌排水路的图资全面检视更新,逐步进行设施范围公告作业,并请移拨相关用地,同时研拟制定「桃园市其他排水自治条例」管理,待达成共识后持续向下推动。

水务局说,在公告之前,会先针对个案讨论需求,像桃园区大业路一段到福山街约650公尺水路,早期为灌溉水路,后转为市区排水使用,已无农业灌溉需求,经协商由桃园管理处定期每年办理2次清疏,经费由桃园管理处及区公所均摊,如2次定期清疏外仍有需求,则由水务局协助办理。

水务局也提到,若遇强降雨或台风等水灾,水务局也有成立相关平台,并针对约40处的关键水门开关防汛,会持续积极与农水署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