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扫毒 检警怨监听难获准「像被挑断手筋脚筋」

徐欣莹过去在立法院举办过多场反毒公听会。(图/取自民国网站)

行政院日前宣布,未来一年半将动员大扫毒,并欲修法加重贩卖运输刑责。对此,民国党表示,政府虽想强力缉毒,但基层许多检警反应,现在监听票核发标准过度严苛,使得一线人员无法即时掌握毒贩走私行踪,简直像「被挑断手筋脚筋」,希望能够修法以确保查案效率

「政府狂推扫毒行动,却连最基本武器都没给警察,侦查必须跟时间赛跑,法令却累死基层!」前立法委员、民国党主席徐欣莹受访时感叹,她始终坚持「保障人权」与「员警查缉犯罪」应同时兼顾,希望法令能给予警检搜证更多的弹性空间,不能因噎废食。

「我国不像香港有完善的卧底侦查制度,缉毒都是要靠监听。」徐欣莹转述基层心声。她表示,现今的《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通保法),严重限制了犯罪调查的监听权,必须每半个月就向法院上报一次,还必须听到「相当犯罪事实」,才能续监,等于让基层员警失去武器。

台北市议员、民国党发言人徐世勋也呼应,过严的「通保法」不止在侦查缉毒、诈欺、贪渎等重大犯罪产生问题,甚至是平常的老人走失协寻,即使家属再着急,警方无法调取通联也是爱莫能助。

曾有媒体报导台南有一名久病厌世的老先生离家失联,家属报警,但是按照通保法的规定要本刑3年以上的刑事犯罪,才准调阅通联,警方仅能靠着地毯式搜索,超过12小时才找到老先生,但那时他已烧炭陷入昏迷。

徐世勋呼吁政府速修「通保法」,如果担心监听违法滥权,可以效法德国设置「侦查法官」,以专业把关负责监听搜索票的审查核发业务,不然在现行法令下,不但难以重罚制运贩毒者,更无法保障基本的人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