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武忠/台湾渔业转危为安了吗?

文/李武忠

欧盟传来可能对台湾渔业红牌,届时将影响台湾水产品输欧以及台湾整体国际形象,兹事体大,总算看到行政院发表将组成跨部会专案工作小组因应。渔业界也呼吁政府应该尽快通过渔业三法修法以免影响整个产业链渔民生计。能否让欧盟看到台湾政府遏止非法渔业的决心以及行动力顺利解除危机,还在未定之天;只是目前若干思维与做法与国际惯例不同,是否要特立独行需审慎思考,未来若还是遭欧盟举红牌责任该由谁来扛!

欧盟执行委员会给台湾远洋渔业黄牌系经过长期观察,所持理由为:台湾对于非法捕捞行为,缺乏有效监督、控管与远程渔船监管机制,以及未遵守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RFMOs)义务(我国系以「捕鱼实体」(fishing entity)身分参与)。

▲欧盟可能对台湾渔业举红牌,此事若成真,影响甚大。(图/《ETtoday东森新闻云》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既然我国相关部会宣称与欧盟方面沟通管道畅通,应该最了解欧盟执行委员在意的地方在哪里,因此对于目前国内立法委员的若干主张包括:应依吨位数不同施以不同罚锾金额(为照顾触法小渔船?),罚缓过高应降低,应以船主故意违法为处罚依据,应给予辅导缓冲期等,加以近日台湾渔船仍发生非法捕鱼情形,官方虽解释为个案,是否会影响到欧盟对台湾政府遏止非法渔业活动执法的决心与积极性之认知(国际对非法捕鱼采行为认定且罚则不分吨位)进而给出红牌。

尤其对于南韩菲律宾能顺利解除黄牌危机,而泰国政府却遭欧盟严厉警告需尽快拿出具体行动方案(泰国被认为是奴隶渔工大本营),否则将祭出红牌禁令,希望我国主管部门已有充分掌握不会重蹈泰国覆辙;还有小型渔船从事远洋作业高风险和妥适性等;这些都应该一并跟立法委员、渔民、渔民团体船东、保育团体等说清楚讲明白取得共识,不能不教而杀。

最要提醒政府的是,在台湾相关部会经常犯立法从严、执法从宽毛病,甚至说一套做的是另一套如黑心食品监管,越界捕鱼处罚等;过去渔业署对于违法船东处分经常是重重举起轻轻放下,美其名是体谅渔民工作辛劳,却助长违法捕捞事件层出不穷引发国际舆论强力批评,亦即台湾渔业管制最大问题并非法制面而是执行面,对此欧盟执行委员会亦知之甚详,对台湾采取察其言更要观其行的做法,台湾官员切莫再自以为是。

日前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终于通过全球首个打击非法捕鱼的国际条约《关于港口国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措施协定》(简称PSMA协定),对非法渔业将有更周全防范措施,也显示全球打击非法渔业活动的决心,台湾无论大小渔船都不能再轻易触法。

台湾需要国际舞台就要遵守国际规范,希望这次相关部会能言行一致并认真拿出具体方案与绩效,以免红牌禁令的悲剧发生,届时对台湾造成有形无形的损失将难以估计。若政府官员未能防范未然又无法拆解危机,将难辞其咎必须负责!

●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士经济系教授,已获授权刊登。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